“百千万工程”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部署。今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积极将法治力量融入百姓日常生活,融入城乡治理细节,围绕推动镇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法治赋能乡村振兴,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点带面,推动镇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关键。
在市司法局统筹指导下,市律协结合“千所联千会”活动,全面落实《中山市律师行业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12条措施(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选派专业素养过硬、服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工商联、商会为乡村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150余场次。
聚焦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公证机构主动对接十大产业园区,制定专属服务清单,围绕重点企业发展,因企制宜,提供一对一的公证方案,明确清晰的法律解释和专业技术指导,共办理涉企公证240余件,服务企业150余家。
升级服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如何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道“必答题”。
在全市建立46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市司法局持续统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指导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法涉诉、涉农涉土等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定专人,设专账,制定调处方案,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200余宗。
与此同时,不断激发法治队伍活力。积极推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组织288名村(居)法律顾问、1671名乡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市集、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41场次,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合理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精准赋权,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中山不设县区,镇街就是实施“百千万工程”的主战场、主阵地。市司法局坚持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畅通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出台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就市级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镇街需市级有关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协助、市镇两级职权调整、编制使用等进行明确,进一步解决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协调机制不畅、下沉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实现执法监督精准高效。
强化下放事项动态调整和评估,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摸清事权下放情况,形成1035项“低频办理行政执法事项”、181项“需要财权匹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中山市司法局关于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权调整运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结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意见征集,梳理形成包含1137项执法事权的中山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切实为各级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陈赞亮)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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