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了《佛山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重要举措。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佛山“五好”教育新形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机制,完善录取招生制度。
《工作意见》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延续2024年中考政策相关做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日期、时长和顺序不变;初中综合表现评定及录取办法不变;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基本不变;各批次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办法不变,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适用范围、分配比例维持50%不变;坚持从严规范巩固中考招生秩序和良好教育生态。同时,主要着力增加学位供应、优化批次设置、发展中职教育、深化自主招生和体艺招生、完善考生报考资格、维护教育公平。
《工作意见》增加优质学位供应。增加更多优质学位面向全市共享,提升各高中整体生源质量。市一中等9所学校增加至11所学校,在原有9所学校基础上,除高明区第一中学更名为佛山市高级中学外,增加佛山市季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市一中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10所学校各安排总计划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面向区内招生。
《工作意见》优化招生批次设置。共设4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将原优先批与提前批合并,放至提前批第一层,总体简洁明晰,便于群众理解,降低考生志愿填报的难度。
2024年中考 |
2025年中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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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 |
招生类别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别 |
优先批 |
3所市属高中卓越班、实验班 |
提前批 |
3所市属高中实验班等 |
提前批 |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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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等9所学校特长生 |
市一中等11所学校特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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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面向全市体艺类计划 |
其他面向全市体艺类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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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校招生计划 |
市体校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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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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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市一中名额分配 |
第一批 |
市一中名额分配 |
八所学校名额分配 |
十所学校名额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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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 |
市一中等11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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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高中公费生。 |
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高中公费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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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批由各区设置,其他批次层次不变。 |
《工作意见》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增中等职业学校对接本科高等院校贯通培养试点班招生,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并安排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保障生源质量。继续鼓励各区在第二批内试行职普融通,探索综合高中试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
《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科学教育精神,促进学生动手操作和实验能力。考生录取市一中等11所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结果须达到3个“C”等级或以上。
《工作意见》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引入中考成绩加校考结果按比例合成总分录取模式,其中:数理、科技、人文、思政、国防军事等5个类别使用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例:学校综评满分为200分,则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60%+综评200分*3.7×40%)。体育、艺术类别仍使用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对体育、艺术类学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的新要求,为衔接普通高考,稳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对中考文化成绩要求。
《工作意见》完善非户籍考生报考资格规定。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各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往届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自2025年起,用新提法“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取代以往的“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提法。对接该市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相关条款:一是扩大现役军人子女覆盖面,原要求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只需父母一方满足即可;二是明确表述司法警察子女参照公安人民警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增加在职消防救援队伍(含森林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优待;四是增加本市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适龄子女享受优待。五是取消政策依据已废止的条款。
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表(新)
序号 |
认定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1 |
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适龄子女;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市森林消防救援队队员适龄子女; 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消防部门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的提供公证书 |
2 |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适龄子女; 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适龄子女 |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本市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市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发见义勇为证书 |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借读生一览表(旧)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
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公安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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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本市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
注:上述表格为摘录,详见原文。
《工作意见》充分发挥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落实了国家、省、市的改革要求,符合该市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有利于贯彻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有利于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
政策查询请访问佛山招考网(zsks.edu.foshan.gov.cn)或微信公众号“佛山教育”“佛山招考”。考生还可咨询市、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下一步,佛山市2025年中考相关考生报名、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录取等资讯将陆续发布,欢迎持续关注上述官网、官微。(陈赞亮)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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