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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正式发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5-01-10 15:22:2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主办方供图)

1月10日上午,珠海市人民政府在新闻发布厅举行《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条例将于2025年2月2日起实施,旨在为珠海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红树林,这片“海洋的绿色卫士”,对维护生态平衡、防护海岸线、提升生物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珠海市对红树林资源的保护一直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制定专项法规,以多措并举的方式加强对红树林的保护。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曾在2020年联合发布《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强调完善法律体系及推动保护修复立法工作。广东省也于2021年发布实施方案,鼓励沿海城市开展红树林保护专项立法。

新出台的《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内容涵盖总则、保护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不仅明确红树林保护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地、红树林湿地及栖息于此的野生动物,还详细规定了保护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制度,并实施分区管理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条例还细化了红树林湿地内的禁止行为,明确占用湿地的条件和程序,并规定巡护管理职责。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求平衡,条例允许在红树林湿地内适度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科学研究等活动,同时强调在上位法基础上完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如捡拾底栖生物、非法占用红树林湿地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法规的执行力。

珠海市不仅注重红树林资源保护,更探索“红树林+”的发展模式,拓宽资源合理利用路径,例如开展生态科普、自然教育、碳汇交易等活动。此外,珠海市还致力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红树林保护利用方面的深度合作,促进技术交流与成果共享,以实现绿色生态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工作安排,珠海市大力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完成红树林营造约500公顷,主要在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横琴国家湿地公园和金湾平沙湿地、西滩等区域。新营造红树林完成验收后,珠海市红树林总面积将超过1000公顷。后续,该市将依据《条例》加强红树林资源管理,持续做好苗木养护和生态监测工作,全面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多样性。(陈赞亮)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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