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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发力!广东出台《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4-10-18 16:26:40 来源:中国报道

发布会现场(陈伟赞 摄)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编辑陈若欣 报道)10月18日,从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近期,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政策文件。

出席发布会的有,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晓明,广东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颜国荣,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余林。

王月琴介绍,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实现“七连冠”。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4802.6亿元,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投入强度提高到3.54%。全省近400家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近五年累计增幅达64%。

王月琴介绍,《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的出台,打通政策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聚焦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突出机制改革和部门协同。

关于实施方案,这是国内首个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名义出台的聚焦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提出4项改革任务、8条重点改革举措,主题词是六个字:放权、激励和保障。一是放权,比如,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对转化的成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等等;二是激励,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并行实施;要求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或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的比例应不低于70%;三是保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和法律专家队伍,提供法律支持和案例指导,准确区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

关于工作指引(试行),这是国内首个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具实操性的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文件。主题词是“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尽职免责认定的主体是省科技部门和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二是明确了尽职免责的条件和免责的情形,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三是明确了启动认定工作的条件及认定工作流程,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四是明确了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考核和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解决“谁来用”的问题。《工作指引》助力解决成果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为成果转化活动保驾护航。

朱建华介绍,近年来,广东省教育厅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定期座谈机制。探索建设大湾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指导高校设立成果转化工作专责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同时调整优化科技项目的申报,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条件。高校也将专利创造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等成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以及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增加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与华为、腾讯等大型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校企创新联合体,建设217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此外,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企业的互动,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系列推介,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开展高校存量专利盘点,进行存量专利线上线下推广。与佛山市政府成立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专家库和企业需求库,服务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技术需求。2023年高校以专利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1821项,合同金额11.2亿元。

王晓明介绍,五年来,广东省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万余件,其中发明等专利案件6.3万件,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王晓明介绍,广东省法院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助推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持续产出。结合科技创新成果的创新程度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加大对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判赔数额不断提档升级。去年,全省法院判赔额超千万元的案件共24件,并在62个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发明专利等技术类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约百万元,相比五年前翻了一番,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为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促进科技力量不断壮大。广东省法院开展“保障科创主体合法权益”专项调研,依法保护重点科研机构、科创企业、研发人员等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创新主体特别是“专精特新”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依法判定等同侵权或者合理创新、不构成侵权的情形。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离职科研人员被诉案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科研项目、知名科学家的案件。王晓明表示。

王晓明介绍,广东省法院健全“技术调查官+专家咨询+技术顾问”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入选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确权与侵权诉讼联合审理机制,共15家省直机关联合构建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信用监管机制。同时,加强司法普法宣传,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颜国荣介绍,广东省科学院紧扣省委省政府2015年重组赋予的定位目标,基于对产业技术创新规律的把握,聚焦产业技术转移转化,形成了“一院两制三体系四融合”的发展战略。2020年省科学院成为国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又纳入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国有资产单列改革试点单位。

颜国荣介绍,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省科学院主要做法是建制度、定流程和创模式。首先是“定制度”。在省科技厅等部门的指导下,省科学院制定了《广东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创新设置“直接赋权、过程赋权和提前赋权”三大举措,具体来说,有成熟成果和市场需求就直接赋权,成果尚未熟化但有市场需求就过程赋权,成果尚未形成但有市场需求就提前赋权,着力解决“不敢转和不想转”问题;然后是“定流程”,制度明确了申请赋权适用条件、程序、成果转化决策机制和赋权管理等内容,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全流程固化下来,做到全过程管理“有据可依”;最后就是“创模式”,广东省科学院遵循“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理念,一方面打造科研人员“技术股+现金股”激励模式。除传统的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技术股之外,广东省科学院还鼓励科研人员以现金出资入股,形成“技术股+现金股”模式。第二方面是建立技术经理(经纪)人跟投机制。2021年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的指导下,省科学院牵头在全省首次开展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为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技术经理(经纪)人作为成果转化的“红娘”,全程参与成果转化,以跟投机制实现深度捆绑,形成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技术经理(经纪)人运营,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的技术育成孵化体系,着力构建“有得转、转得了、转得快、转得好”这“四转”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

颜国荣表示,作为两项改革试点和政策叠加推进的试点单位,省科学院完成了60余项成果赋权并转化见效,全院“四技”收入连续5年位居全国地方科研院所首位,代表性企业“中科云图”由院士团队无人机遥感网技术孵化,已发展成该领域领先企业,估值超12亿元。

余林介绍,广东工业大学是全国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之一。学校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改革,成立了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管理委员会及权属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以《广东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为主文件,以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作价投资等12个方面文件为配套的“1+12”成果转化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成果赋权及转化流程,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研人员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业绩指标,目前已累计实施86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并成功实现转化。

余林介绍,学校构建“1+2+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下体系,以打造1个“广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为主线,以建设沙河校区大学科技园和大学城成果转化中心2个转移转化基地为承载,以共建N个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平台为支撑,实现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及培养、成果转化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学校与省内各地市联合共建了14个协同创新研究院,与省内外企业共建了200多个校企创新平台,形成“一平台一特色”协同发展格局,助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学校各协同创新平台获认定4家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900余家,其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100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7家。  同时,学校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上服务平台。建设高校技术经纪人队伍,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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