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闫寒) 对公司财物起了贪念,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编造被盗警情,最终被公安机关识破。近日,高明公安侦破一起盗窃案,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帮助事主挽回损失。
近日,明城镇一工地吊车司机李某报案,称工地的吊车被人盗走,价值约38万元。
高明公安接报后,迅速对周边监控视频进行排查,发现一名男子开着吊车一路北上。民警马不停蹄循线追踪,最终在湖南长沙将驾驶人高某抓获,并查获“被盗”吊车。
(通讯员供图)
然而,驾驶人高某却表示并没有盗窃吊车,而是受李某聘请,负责将车开往山东。为何李某请人将车开走,又报警称吊车被盗了呢?
通过多方调查,民警发现了其中的隐情。原来司机李某以视频看车的形式,以10万元的价格,将属于公司的吊车,卖给了山东的买家张某。为了躲避警方调查,“聪明”的李某想到了“用别人的银行卡交易”,于是在网上联系了售卖银行卡的王某,购买了一张银行卡。没想到王某在收到转账信息后,便立即将银行卡报失补办了新卡,随后将钱取走。
李某费尽心机,最终却落得车钱两空。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李某报警称吊车被盗,企图能瞒天过海。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谎言不攻自破。
随后,民警赶往山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涉嫌诈骗的“网友”王某抓获归案(由山东警方另案处理),并将赃款返还给买吊车的事主张先生。
近日,吊车事主特意送来锦旗,对公安机关快速破案挽损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陈顺盛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