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乡村

东莞即将施行“生态条例”与“出租屋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16 15:46:4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10月16日上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以下简称生态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出租屋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两部条例将分别于2019年1月1日和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朱斌华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陈俊荣,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对林、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寅通报生态条例、出租屋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生态条例、出租屋条例均于2018年9月30日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一次性通过同一个市的两部实体法规,这在广东省17个新获立法权的市尚属首次。

陈俊荣发布了两部条例的公告并介绍了有关立法情况。他表示,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遵守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团结和带领全市立法工作者,充分调动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坚持实事求是、攻坚克难,不断推进立法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今年是东莞市地方性法规的丰收之年,截至目前为止,今年东莞市共出台了3部地方性法规!生态条例、出租屋条例是继首部实体法---《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后,出台的第二、第三部实体法。

陈俊荣介绍,条例从立项到出台历经三年时间,由于该条例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其依据的上位法分布在二十余部单项的法律、法规当中,并且涉及的政府部门众多,具有较大的立法难度;但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不追求速度,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终获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真可谓“三年磨一剑”!

在介绍《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时,陈俊荣指出,东莞市的出租屋数量巨大,据粗略统计,全市共有出租屋超过45万栋,380万套间以上,租金收入已作为东莞市相当一部分群众保障生活的经济来源。出租屋在给老百姓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治安隐患,各类涉出租屋治安、刑事案件高发,火灾频发。“管好出租屋,治安好一半”也早已成为各界共识。

此外,随着东莞市出租屋管理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二标四实”制度不断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规范管理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的期盼越来越高,确实需要制定一部关于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法规的强制力保障出租屋的治安与消防安全。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的部署,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安排立项、协调组织起草、广泛征询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认真组织审议,最终在上个月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出租屋条例是东莞市获得立法权后,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领域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必将有效规范东莞市出租屋的管理,为维护东莞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吴对林表示,生态条例出台后,市环保局将全力配合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生态条例内容,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市环保局将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全面开展培训,制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等多种措施保证生态条例有效实施。

赵寅表示,出租屋条例出台后,市公安局将广泛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宣传阵地确保宣传深度、开展精准宣讲保障宣传精度、融合“二标四实”维持宣传热度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实地巡查、强化管理执法等多措并举,确保出租屋条例准确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