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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多部门联动打响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8-30 14:32:33 来源:中国报道

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旭钰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实习生 陈旭钰 通讯员 戴小星 报道)据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息,8月至10月,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运输从业单位,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行为,实现“三降一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5%以上,较大事故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数同比上升10%以上。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积极履职,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查处相结合,常态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击检查执法与常规检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开展企业安全检查66次,组织开展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突出检查45次,开展大客车现场执法检查48次,开展生命带专项检查15次,开展危险品运输企业检查6次,联合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46次,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全市统一行动3次,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423宗,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321宗,查扣摩托车4116辆,查扣电动自行车1523辆,查处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467宗,涉酒驾驶632宗。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符合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070宗,比去年同期增加807宗,上升24.73%;造成399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减少39人,下降8.9%;造成4047人受伤,比去年同期增加606人,上升17.61%;造成直接财产损失7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4万元,上升32.12%,期间,发生了3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综上所述,东莞市前8个月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虽然总体平稳,但死亡人数总量仍然较高,反映出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近三年来东莞市夏季道路交通事故总体情况及特点分析

2015年8-10月,东莞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09宗,同比减少222宗,下降13.61%;死亡194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3.48%;受伤1585人,同比减少257人,下降13.95%;经济损失1808876元,同比减少320184元,下降15.04%。2015年8月22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G4)南行2185km+700m(东莞市麻涌出口)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1人轻微伤。

2016年8-10月,东莞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53宗,同比增加244宗,上升17.32%;死亡170人,同比减少24人,下降12.37%;受伤1812人,同比增加227人,上升14.32%;经济损失2542060元,同比增加733184元,上升40.53%。其间,东莞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8-10月,东莞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52宗,同比减少401宗,下降24.26%;死亡17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18%;受伤1297人,同比减少515人,下降28.42%;经济损失2170101元,同比减少371959元,下降14.63%。10月6日,在东莞市大岭山镇G107国道太公岭禁停路段,发生了一宗一辆超速行驶的小型面包车变道追尾一辆违停的集装箱半挂车(由重型牵引车牵引)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400万元。

据悉,2015年至2017年8月至10月份及今年1至8月期间,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高温、台风、暴雨恶劣天气频发的八、九月份和每日的夜间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时段,造成人员伤亡数量较多;二是一般城市道路、其他道路、城市快速路上发生的伤亡事故占伤亡事故总数的主要部分;三是私用小客车的事故总量依旧在高位运行,货运车辆造成的伤亡较多,摩托车、电动车伤亡事故有反弹迹象,客运车辆的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其他影响安全行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等交通违法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五是外来务工者等人员是发生伤亡道路事故的重点人群;六是私用车、货运车引发较大事故的风险较高。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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