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创新

东莞:7个配套政策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

发布时间:2020-07-08 17:18:3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见习生周静 报道)7月8日下午,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会上,详细解读了该市近期出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所配套7个科技创新政策的背景、思路、进展。发布会由东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曾平治主持,东莞市科技局卓庆局长、肖铮勇副局长出席了发布会。

据介绍,为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东莞制订出台了新一轮科技政策,政策制订的主要思路:一是补齐源头创新短板。结合打造松山湖科学城,围绕推进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应用,围绕组织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围绕营造前沿科学研究的氛围,制订有关支持政策,切实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二是加强全链条谋划。从“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四个创新链条进行全新布局,每个链条环节设立若干支持政策,以全链条的思维谋划各个专项政策,形成各创新链条之间功能有所区分、又彼此联系协同的发展态势。三是全面整合创新要素。整合平台、载体、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创新要素,采取多元化的支持手段,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社会机构等各方力量参与创新。四是推进项目管理改革。全面梳理科技政策和项目实施存在管得太死、绩效目标不合理、评价标准不科学等弊端,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绩效评价、诚信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科技项目管理和指标体系。

目前,东莞初步形成了“1+1+N”的科技政策体系,其中《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是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目标,并系统性地提出了构建原始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多层次的功能完备、协同高效、开放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的思路和任务。《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是在科技计划设置上进行系统的重构。从全链条、全要素进行布局,明确新一轮科技计划将设立6大专项、21类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政策是对创新链条各个体系、各个环节支持措施的细化,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目前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中科院服务网络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强镇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形成了7个支持政策,下来还将陆续出台第二批支持政策。

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围绕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制定专项政策,支持材料实验室实行符合国际创新规律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赋予材料实验室研究方向选择、科研立项、技术路线调整、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审、科研成果处置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二)《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

围绕国家战略,以重点领域研发项目为开展“卡脖子”关键技术组织攻关的重要抓手,优化提升原有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对支持领域与条件、支持标准和方式、申报程序、项目管理与保障进行了重新的规定。

(三)《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

针对东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多,但整体实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优化调整高企培育的思路,采取分类培育、分类扶持的方式,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梯队,鼓励扶持企业在科创板或者创业板上市,打造一批行业隐形冠军。

(四)《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紧抓东莞与中国科学院达成全面深化战略合作的机遇,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上先行启动合作专项,围绕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企业技术需求,每年设立5000万元的“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 计划)——东莞专项”,依托中科院建立的遍布在全国各地的科技合作网络,引导中科院科研院所及分支机构创新资源、科技成果在东莞落地和实现产业化。

(五)《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

镇街基层是东莞科技创新的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提出创新强镇建设计划,总体的思路是通过“市镇联动、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基层打造创新标杆,将区域发展规划与创新体系紧密结合,激发镇街创新活力,实现差异化转型升级,推动东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六)《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东莞现有促进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的专项政策对推动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还没有形成一个贯彻企业发展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金融支持措施,对企业的发展难以形成连贯性的扶持。为此,东莞市科技局联合市金融、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成长周期和生长阶段给予系统性针对性支持,对原有政策进一步优化。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