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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发布时间:2019-10-31 18:10:4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禅人社宣)10月30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解读暨业务培训会”,市人社局调研员李明国、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刘建、各区人社局业务负责人以及上百家企校代表共200人出席会议。本次培训会特别邀请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杨耀基专家就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专题讲座,指导企业及培训机构领会政策精神、攻破业务难点。讲座实用生动,企校代表全程专注投入,获益匪浅。

日前,佛山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佛山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佛山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以及规范实施程序和申报流程。本次召开培训会,旨在让企业和培训机构更好理解政策内容,更快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同时也为佛山企业和培训机构搭建桥梁,推动校企深化合作,共育技能人才,构建职业培训新格局。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为目标而创新提出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从而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为现代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佛山以制造业为“根”,有一大批优秀的民营企业,为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供了优渥土壤和有力推手。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大力推动校企双制共育技能人才,围绕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强市需要,在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面向各类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

新型学徒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培养学徒。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尤其要强化“工匠精神”培育。

学徒培养对象为与佛山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技师以上培养期可延长到3年。培训期满后,企业将组织学徒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

对于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佛山市将给予相关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8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列入佛山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可在学徒培训补贴标准各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晋升)培训补贴不能重复申领。

此外,为激励更多企校参与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市人社局将对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扶持:对学徒培养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企业、培训机构,优先扶持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对优秀企业导师,优先扶持建设技师工作站或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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