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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率先出台全省首个打击骗保举报奖励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18 23:31:07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 陈赞亮 林成宝 报道) 近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佛山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细则》)。《细则》的出台,夯实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基础,为省内其他地市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施经验,标志着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据了解,《细则》共六章二十条,分为总则、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及附则。在对国家局和广东省局相关指导文件进行完善的基础上,《细则》有三个方面实行了丰富和革新。

等级区分设置奖励标准 最高额度奖励10万元

区别于国内大部分城市的“一刀切”或“固定比例”等标准设置模式,《细则》综合考虑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或证据的吻合度,以及协助查实案件的力度作为奖励等级的区分,并根据不同奖励等级按照查实的欺诈骗保金额设置不同的比例。

据了解,最高属于一级奖励等级的,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举报设立最低限额

大要案奖励最低2万元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中来,《细则》设立奖励“底线”,对于按照标准奖励不足200元,给予200元奖励。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举报力度,拓宽“大案”“要案”线索来源,《细则》明确被举报的欺诈骗保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且追究刑事责任后,参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低于2万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

便捷高效配置奖励程序

做实举报保密工作

为紧跟“放管服”要求,减少举报人操作难度和频次,《细则》以便民为原则对奖励程序进行了合理的配置。

一是举报人将提交的材料的时间前置到申请阶段完成,举报奖励实施部门在对举报人的奖励申请进行审批后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二是对于领取奖金的方式不作强制性规定,可申请到现场领取,也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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