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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对专项整治不落实严肃追责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19-10-15 14:02:13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佛山开展为期两月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对专项整治不落实严肃追责从重处罚

10月14日,记者从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佛安委办”)获悉,该办近日向全市印发《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即日起至12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在今年10月30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报送给佛安委办。

专项整治重点涉及六个领域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通知》介绍,在全市范围,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全面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全面推动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在六个领域,一是重点整治有限空间辨识情况;二是重点整治涉及易燃易爆介质、有毒有害介质、生物发酵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和工程建设的有限空间作业;三是重点整治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第三方实施的委外作业;四是重点整治停复产、检维修等特殊时段有限空间作业环节;五是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六是重点整治有限空间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为期近两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按照《通知》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从即日起到本月(10月)底,是摸排和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督促本地区、本系统负责监管企业再次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数量、类型、危险程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逐级上报至所在区对口监管部门。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企业和下级部门上报的有限空间情况进行再辨识排查,确保做到无遗漏。并由各区安委办收集汇总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于今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佛安委办。

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专项整治主体,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严格委外作业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作业要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依法配备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设备等5个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落实到位。

而第二阶段为今年11月开展执法检查,《通知》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排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明显排查疏漏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从重查处。

最后一个阶段为在今年12月上旬开展总结督导,要求各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健全和完善有限空间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推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强化整治责任严格工作标准

《通知》强调要强化整治责任,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宣传部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佛山安委会将加强督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专项整治措施不落实,或因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从重处罚,坚决曝光,依法列入“黑名单”。

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要严格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南方日报 文/唐梦)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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