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王梦)10月11日,东莞高速公路大队在虎岗高速莞樟路收费站设点开展夜查行动,当晚22时许,一辆粤S8***A号牌小车在经过收费站通道,民警例行对司机展开排查,最终吹气结果显示,小车司机卫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后续血检核实,卫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7mg/100ml,属于醉驾违法。
经了解,卫某家住东莞市东城区,当天晚上,卫某约了妹妹、妹夫一起到黄江镇某饭店吃晚饭,期间卫某喝了3玻璃瓶啤酒。晚饭结束以后,妹妹知道卫某喝了酒,便好意劝说让其不要酒后驾驶,卫某也答应在附近找个酒店歇息睡个安稳觉。不料,卫某在两姐妹分开后突然改变了主意,当时卫某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还很精神可以开车,便开动了小车往回家的方向赶,刚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卫某便被查住了。
女司机卫某接下来面临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等处罚,面临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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