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报道) 9月5日,深圳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19年“深圳质量月”启动大会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政策宣贯会。深圳市政府黄敏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秦世杰副局长主持,局党组成员、李忠副局长通报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改革创新情况。市质量强市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全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媒体和质量专家代表约240人参加会议。
深圳质量月启动仪式后,秦世杰副局长首先代表市质量强市办通报了2019年深圳质量月活动方案,对“深圳质量月”活动的主题、重点、内容、要求等作了介绍。
李忠副局长对2019年市长质量奖政策和制度创新情况进行解读。新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重大创新体现在:一是扩大评奖面,从设单一奖项,增设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管理与服务6类奖项;二是增加授奖量,从原10个奖励名额,增加到21个名额;三是提高普惠均衡性,从主要面向企业,扩展到各类组织与项目。
黄敏副市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为质量工作的总牵引、总要求,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全面推进质量标准提升,推动形成全社会协同高效、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强调几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以“大质量”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二是以一流的标准支撑高质量发展;三是以严格的监管护航高质量发展;四是努力让高质量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他特别指出,要办好质量奖、办好质量月、办好中国质量(深圳)大会,在全社会形成崇尚高质量的文化氛围。
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政策宣贯会上,特别邀请评审管理专家对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进行讲解,并邀请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负责人作案例分享。
会议最后进行了申奖答疑,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对企业提出的市长质量奖申报及其他相关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2019年深圳市质量奖制度重大创新
2004年,深圳在全国首创“市长质量奖”,为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市参与单位逾4000家次,累计78家单位获奖,其中5家获得中国质量奖。秘书处始终秉承“引领全社会建设深圳质量”的办奖宗旨,坚持以思想开放为先导、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强化公共政策效应,塑造了质量奖公正、专业、高效的形象。
2019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进行重大创新,以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各领域、全过程追求卓越、打造高质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重构完善了办奖体制机制,出台新制度、制定新标准、建立新流程、组建新队伍,在体制机制上形成了独居深圳特色的质量奖评定体系,再次领跑全国。
发挥先行示范,改革完善质量奖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部署, 2019年5月,深圳市政府修订出台新《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重大创新体现在:扩大评奖面,从设单一奖项,增设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管理与服务6类奖项;增加授奖量,从原10个奖励名额,增加到21个名额;提高普惠均衡性,从主要面向企业,扩展到各类组织与项目,用更大的决心和更大的力度,推动一场覆盖全社会的“质量变革”,激励和引导各领域争创更高更好更优,增强深圳全面高质量发展领先优势。
新制度体现了从强调经济增长到推动“五位一体”全面发展、从组织为主到组织和项目并重、从效益优先到以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的思路转变,是落实中央对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部署要求的主动作为,是深圳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的有力举措,将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提供有益实践。
突出专业权威,科学选拔行业发展标杆
据介绍,为适应分类评奖的更高要求,确保市长质量奖评选含金量,在市长质量奖评委会主任、黄敏副市长的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经广泛调研、充分酝酿,秘书处重新组建了一支高素质质量奖评审专家团队,由深圳市政、企、学、研、行业协会等各界代表组成,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在各专业领域聘请了16位知名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出任行业领军专家,为质量奖评审工作指导把关,确保评选结果权威、公正。
创新一流专家评审机制,极大提升了办奖层次和效能:一是有利于评选出更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标杆典范;二是有利于影响带动各领域各行业追求高质量;三是有利于促进先进质量理论、管理模式和方法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产生更多引领性质量成果。
坚持标准先行,率先出台行业评价标准
据悉,遵循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研制出台6类新的评奖标准,强化4方面评价重点:一是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质量或服务水平行业领先;二是对标赶超国际国内先进,建立新的更高的行业标准,成为“领跑者”;三是改革创新取得重要成果,提供了最佳示范;四是提炼形成先进的经验、模式,可在全社会复制推广。
新标准有以下突出优势:一是分类引导的取向。紧扣行业特征和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打造“行业领域的最高质量荣誉”。二是国际接轨的原则。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等质量奖先进经验,以管理国际化助推企业国际化。三是质量规律的遵循。遵循“结果导向、顾客驱动、系统管理、持续改进”基本质量原理,帮助企业掌握质量方法论。四是引领创新的思路。强调改革创新突破并赋予更高分值,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五是量化评价的方法。采取优于大多数评价方法的“成熟度评价法”和全球比对“坐标系”,体现客观精准评价。
优化评审机制,确保评奖公平公正
改进完善评审工作流程机制,强化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明确授奖原则。坚持差额选拔、优中选优的总要求,经济类奖实行“评分优先兼顾行业代表性”原则,非经济类奖实行“评分优先、兼顾均衡”原则,合理覆盖组织和项目。二是优化组织方式。采取“专业+行业”的评审团制,确保行业标杆的代表性;新增“社会评价”程序,提高公众参与度和认可度。三是细化“禁止”情形。适度实行“宽进严出”,对事中、事后授奖资格审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确保评奖质量。四是完善评价方法。遵循“差额选拔”的原则,采取专家独立评分与集体合议有机结合方式,计分实行“截尾均值法”,保障评审公平公正。五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对评审人员、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失职追责要求。六是实施网上申报。上线全新的市长质量奖网上申报系统,嵌入广东政务网深圳办事大厅,可实现申报“一站式”办理和“全过程”信息查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对市长质量奖制度进行重大创新
接下来,秘书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公正办奖、科学办奖,推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成为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的有力抓手,努力为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2019年“深圳质量月”活动安排
开展“深圳质量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传播质量文化、凝聚社会共识、开展质量标准提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宣传平台、交流平台、展示平台和推进平台。2019年的“深圳质量月”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求深圳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地,在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市委市政府连续将2017-2019年确定为“城市质量提升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2019年中国质量月活动的总体要求,深圳质量月的主题确定为“推动质量标准提升,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
活动内容
今年质量月期间,全市共开展67项活动,包括统筹安排的全市性活动和各单位、各方面举办的专题活动。
全市性活动共有7项,分别是:举办2019年“深圳质量月”启动仪式暨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政策宣贯会;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举办“中国企业首席质量官(深圳)论坛”;举行优质工程、装配式建筑、新技术示范项目现场观摩活动;开展“抓小打违强整治,源头严控提水质”专项行动;举办深圳国际BT领袖峰会;开展2019年“年度教师”评选等。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12月19日-20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质量(深圳)大会将在深圳市召开,这是国家对深圳质量工作成绩的再次充分肯定。为配合做好大会宣传,9月底,将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一系列会前预热宣传工作,努力把中国质量(深圳)大会办成一届高质量高水平的国际大会。
各区、各部门组织开展55项活动,包括: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在线访谈,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城中村、老旧社区、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前海工匠”评选,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清风行动”等系列专项活动。10个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策划了多项活动,包括开展涉及民生安全的重点工业品、消费品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质量宣传“五进”活动,举办行业产品质量提升讲座,等等。
此外,部分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宣传质量文化,推动质量提升,成为质量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结合实际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专题质量活动。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加大对“高质量创造美好生活”“质量成就未来”等质量文化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三要注重活动成效。在“质量月”期间,通过集中开展一批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提升市民的质量获得感。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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