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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9-09-02 14:48:07 来源:中国报道

图为执法人员查封无证照电镀厂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蔡林聪 通讯员 穗环宣)今年以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重拳出击,分别开展增城区电镀及线路板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大敦村综合整治、“村级工业园”工业企业排查整治、东江北干流33条一级支流污染源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东江北干流大墩断面水质提升专项执法行动等,对重点流域周边主要污染源聚集地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决不手软,取得一定成效。

图为执法人员截击肇事货车

蹲守查获偷排污水货车

2019年5月,接匿名群众信访投诉,称广州增城区荔城街龙角村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肇事者在夜间18:30过后使用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运载有害污水至木潭水库倾倒,造成恶臭扰民现象。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走访排查,并蹲点值守,监控所有进出的嫌疑车辆。在龙角村田间,执法人员对肇事货车进行前后截击,控制住正在田间渠道倾倒液体的肇事者韩某,并查获货车车厢里4个装着废液的大号方形储蓄桶、排放设备、车辆行驶证及1本记录车载液体时间及数量的记录本。当晚,执法人员会同增城区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与荔城环保所连夜对环境违法肇事者韩某进行询问调查。在持续近二十小时的询问过程中,韩某的表现十分不配合,不断变更口供,对执法人员的取证工作造成阻碍。执法人员以货车驾驶室中查获的车辆行驶证及记录本为突破口,初步排查出涉嫌废水源自某食品厂。最终,韩某由增城区公安分局进行行政拘留并作进一步调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依法对涉事食品厂进行查处。

查处无证照电镀厂违法排污

2019年6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接广州市河长办交办的举报线索,称群众举报石滩镇上塘村上围学校斜对面某电镀厂涉嫌非法排污。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高度重视,会同石滩镇政府对上围学校附近进行核查,最终在上围村犀滘南路6号发现一家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无证照电镀厂,现场还有几名工人正在生产。执法人员迅速对工厂进行查封,取样监测,并对现场生产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经查,该厂经营者杨某通过租借厂房,从事电镀生产经营,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外。

监测报告显示该电镀厂外排生产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六价铬严重超标,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构成犯罪。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增城区公安分局进行进一步侦查,6名涉嫌违法排污人员也被刑事拘留。

图为执法人员来到无证照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作坊

查处无证照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作坊

2019年7月,接群众举报线索,称新塘镇新围工业路附近有一作坊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会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察支队对线索进行核实,最终在新塘镇新围工业路15号对面铁皮厂房发现一家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的无证照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作坊。

执法过程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已提前逃离现场,作坊内留有叉车、电子秤、铁锤、铁钳、胶手套等作案工具和车辆。该作坊非法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约16.18吨(已由新塘镇政府妥善收集储存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犯罪。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增城区公安分局作进一步侦查。目前,增城区公安分局已抓捕两名犯罪嫌疑人,继续对案件进行审查。

图为执法人员对洗砂池和废水排放池进行采样监测

打击非法洗砂行为

2019年8月,在增城区石滩镇孙家埔边发现无证照洗砂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会同增城区公安分局、增城区水务局、石滩镇政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两艘无证照洗砂船分别为博石航333号、凯翔工363号,均位于增城区石滩镇孙家埔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两艘船上均放置有洗砂机、输送带及钩机,用于清洗海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砂废水、洗砂废渣(石子、贝壳)、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东江北干流中。区水务局依法扣留了2艘非法洗砂船、2艘运砂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洗砂船上的洗砂池和废水排放池进行了采样监测,同时展开案件调查,对其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移送增城区公安分局审查拘留。

图为执法人员依法拘留涉事嫌疑人

打击非法倾倒垃圾行为

2019年8月,接110警情通知,在荔城街蒋村石场发现多台车辆偷倒垃圾。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接案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蒋村石场现场已倾倒2车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混合垃圾,路边停靠着由群爱村村干部截停的5辆货车,车上均载有混合垃圾。执法人员将涉事嫌疑人进行控制,暂扣涉嫌货车,并连夜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询问,涉事嫌疑人对从深圳宝安、东莞大朗等地有偿运输垃圾到增城区荔城街蒋村石场倾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已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增城区公安分局已对刘某等6名嫌疑人依法拘留作进一步侦查。

从严打击“散乱污”场所,查封多处无证照作坊

为配合做好新塘镇在2019年4月开展的大敦村综合整治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安排2组执法人员先后进驻新塘配合开展工作。对新塘镇辖区内的无证照黑洗水作坊、印花作坊、服装包装部、拉链厂、丝印厂、牛仔裤印染作坊等“散乱污”场所开展整顿行动。该类无证照作坊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外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但是,这些无证照作坊通常位置非常隐蔽,既可能隐藏在废弃旧厂房内,也可能藏匿于正规的物流园内,甚至需要经过“重重机关”,才能到达生产作坊内部,给执法人员的搜索巡查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与新塘镇的共同努力下,以“散乱污”场所整治为突破口,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提升”的分类处置原则,进行全面排查疏理,逐一挂号实施整治。今年以来,共整治服装行业企业或“散乱污”场所3882间,其中关停取缔或停产搬迁1973间,整治提升1909间。工作重点对涉重金属排污的企业或场所坚决予以关停取缔,成功停止了新塘环保工业园及周边76间污染企业、沙埔片区9间洗水漂染企业继续排污,取缔关停“散乱污”场所的洗水厂15间、印花厂123间、布碎厂14间。

图为无证照生产作坊内部

据统计,截至2019年8月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联合各镇街环保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4902人次,检查企业7202家次。其中,责令整改137家,立案处罚627宗,作出处罚决定313宗,处罚金额约2004.4万元,查封扣押64宗,移送增城区公安分局适用行政拘留25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宗(包括线索2宗)。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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