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桥头公安宣)近日,桥头公安分局发挥“合成作战”联动侦查优势,9小时快速破获一宗徒步抢夺案,刑事拘留1人,起回事主被抢财物,得到群众点赞好评。
2019年7月31日9时许,桥头公安分局接事主龙女士报称:其刚在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市场附近被一名陌生男子抢走一个红色手抓包,内有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4000余元),该男子得手后奔跑逃离。
接报后,分局指挥中心立即组织派出所、刑侦、铁骑、情报、便衣等警力赶赴现场调查。根据群众走访和相关证据采集工作,结合倒查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了嫌疑人进出案发现场的踪影,随即循线开展追踪。
经过3个多小时的视频排查,侦查员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身份信息,并确认其最后藏匿在桥头镇宏达六街后巷某房屋内。分局遂组织抓捕组到该路段附近进行走访摸排,当天18时许,侦查民警在桥头镇宏达六街某住宿公寓内将嫌疑人宋某卫(男,27岁)抓获,后循线起回被抢手机一台(估价3351.6元)、手抓包一个(估价210元)和部分现金财物。
经查,2019年7月31日8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宋某卫窜至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市场附近某路段,见事主龙女士孤身经过,遂尾随并趁其不备,从后面抢走其手上的一个红色手抓包,内有手机、现金、银行卡等财物。经审讯,嫌疑人对抢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卫因涉嫌犯抢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边走边察看行走沿线的地形地貌,与可疑陌生人或障碍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如果发现有人尾随,要大声呼救或拍打沿路车辆,发出响声,吓跑对方,并立即报警。
二是注意偏僻路段夜晚不独行,尽量不要孤身穿越僻静、人稀、地形复杂、照明条件不好、治安状况差的路段;
三是注意公共场合不露财,出行时,尽量不要显露财物,骑自行车手机别在腰间,行走时胸前挂手机,佩戴贵重首饰太暴露都不安全;
四是注意记住特征及时报警,遇歹徒行凶抢劫时要沉着应对,记住歹徒的外貌特征,逃走方向和车辆信息,在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求助。
法 律 规定
【抢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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