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报道)7月31日,从广东省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出台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实施办法》共6章32条,对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申请与审批、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将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和生活状况改善后主动申报的,可按照原保障金额延长发放6个月。
省民政厅聂元松副厅长回答本网记者提问时介绍,新《实施办法》与旧的保障制度相比,突出体现在五个变化,包括扩大保障范围,率先界定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引入综合指标评估认定低保对象;建立主动申报信息激励机制;细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施信息化便民服务。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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