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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从即日起部署开展养犬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11 21:22:2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陈卓炫 张毅涛 报道)7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为进一步落实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养犬管理工作执法检查要求,严格推进全市养犬管理和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市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州警方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部署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

据广州警方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养犬不登记、犬证过期不续期、一户多养犬、饲养危险犬及禁养犬的问题;整治犬伤人、犬吠扰民及不牵绳等违规养犬问题;整治流浪犬问题。7月8日,广州警方已经组织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据统计,今年1至6月,广州警方开展文明养犬入户宣传1.5万人次,警告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1778人次,捕捉流浪犬166只。下一步,广州警方将加大涉犬警情分析研判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养犬人应当自觉遵守《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主动到合法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犬主登记、续期,给犬只取得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倡导各位犬主文明养犬,出门遛犬务必携带犬牌犬证,记得牵犬绳、犬链,努力营造文明良好的养犬氛围,共创文明和谐羊城。

典型案例

案例一、饲养危险犬被处罚

4月13日,海珠警方在处理江海街道办事处门口一宗犬只咬人警情时,发现咬人犬只为危险犬。经调查发现,违法人员黄某在新村南华大街某铺内饲养两只罗威纳犬。经认定,黄某饲养的两只罗威纳犬均为危险犬。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黄某处以罚款4000元,没收危险犬罗威纳犬两只处理。

案例二、 遛犬不牵绳被处罚

2月27日,麦某在南源西市街某大院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3月13日,李某在南岸路河柳街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3月19日,林某在西市街某号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19日,天河警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曹某在珠江新城江边遛狗时,没有牵狗绳,警方对曹某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26日,曾某在南岸路人行道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案例三、遛犬未携带犬牌被处罚

白云警方在京溪辖区内开展日常养犬管理工作时,发现养犬人陈某携带犬只外出时未为犬只佩戴犬牌。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陈某罚款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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