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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电动自行车陋习多隐患大

发布时间:2019-06-20 16:32:0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袁铭鸿 报道)电动车因其灵活、轻便快捷深受民众喜爱,逐渐成为了群众重要的代步工具。然而,电动车在为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交通隐患。

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然而现实生活许多车主在驾驶或多或少会超过这个标准,有的电动自行车甚至可以跑到80km以上。速度提升的同时,安全风险也在悄悄增加。在复杂多变的道路环境里,遇到突发情况时,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很难“刹得住”,往往事故就这样发生。

另外,电动车车型小,操作方便,很多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司机经常出现逆向行驶、与机动车混道行驶、闯信号灯等危险驾驶行为,更加剧交通事故发生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相对于汽车相对于汽车有安全带、安全气囊、座椅头枕、防撞钢梁等发生碰撞时用以防止驾乘者受伤的各种安全配备和缓冲装置,电动自行车几乎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是典型的“肉包铁”式的交通工具。因此,在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受伤的往往都是电动自行车上的驾乘人员。

案例警示一:

2019年04月05曰18时08分许,杨某有驾驶粤BDV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从东深线往清溪镇方向行驶,途经东莞市凤岗镇凤清路东深二线高架桥底红绿灯停车等待红绿灯放行时,遇由夏某华驾驶电动自行车(后排搭乘夏某晨)行驶至货车右侧亦停车等待红绿灯放行,当东深线往清溪镇方向红绿灯变为直行绿灯时,货车起步前行,在此过程中,夏某华驾驶电动自行车突然变道行驶至货车右侧车头,货车车头右前部转角处与电动自行车乘客夏某晨身体左侧发生碰擦,随后该电动自行车向右倒地并遭该货车第一轴右侧轮碾压,造成夏某华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车车主夏某华受伤送院抢救无效于当天19时许死亡。

案例警示二:

2019年4月9日0时55分许,苗某华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 S357茺惠线从黄江往东坑方向靠道路中间护栏西侧第一条机动车车道上逆向行驶,行经东莞市大朗缜S357省道银朗路大井头朗鑫鞋材路段时,前轮与沿S357莞惠线从东坑往黄江方向靠道路中间护栏西倒第一条机动车车道行驶的由苏某熙驾驶的粵KK5XXX号大型普通客车车头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了苗某华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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