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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白俄罗斯将实行AEO制度互认 粤东企业迎来政策利好

发布时间:2019-06-19 16:53:00 来源:中国报道

图为:海关关员到企业开展调研

中国报道讯(陈伟深 通讯员 刘自学 谢璞 报道) 从汕头海关获悉,7月24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海关委员会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白俄罗斯共和国AEO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正式实施,粤东地区46家进出口企业有望享受此项政策带来的红利。

据汕头海关统计,今年1-5月粤东地区(包括汕头市、梅州市、汕尾市、潮州市和揭阳市)对白俄罗斯进出口值达1503.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倍,其中出口1492.5万元,同比增长近3倍,增速喜人。《互认安排》实施后,中国和白俄罗斯海关将会向来自对方的AEO企业货物给予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包括在开展风险评估以减少查验和监管时充分考虑AEO资质;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快速处置;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以解决AEO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一系列措施,这将为企业带来更多便利,助推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目前,海关正全力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贸易国家的AEO互认磋商进程。在今年4月召开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海关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蒙古国的海关部门签署了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相关文件,不日将陆续安排实施。此外,海关正在积极推进与伊朗、泰国等10余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互认谈判,力争于2020年底前完成与“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已实施AEO制度且有合作意愿国家的AEO互认磋商。截止5月底,海关已经与欧盟、新加坡、韩国、瑞士、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亚等13个经济体的4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实现贸易畅通。汕头海关将继续积极开展关区内企业的信用培育工作,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诚信经营,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好海关的作用。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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