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蔡林聪 通讯员 粤应宣 报道)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广东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总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6月10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10日-14日,广东省受高空槽和西南急流影响,有持续性强降雨,部分市县伴有8级左右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其中,10日,粤北、珠江三角洲北部市县和云浮有暴雨,部分市县有大暴雨,粤东市县有大雨到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1日,珠江三角洲、粤东市县和河源、梅州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12日,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北部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有大雨局部暴雨。13日-14日,广东省大部分市县仍有暴雨降水。广东省受影响地区发生城乡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省防总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防汛应急响应,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做好最充分的防御准备措施,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抢险准备。要启动气象、水文、地质灾害滚动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要加强堤防、水库、水电站、水闸等工程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等危险区域安全巡查,加大对河道乱占乱建现象排查整改。要切实落实城市防洪排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措施,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黄楚芳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