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嫌疑人线索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莞宣 报道)近日,桥头公安分局联合破案再显成效,案发后仅四个小时即破一宗抢劫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并起回被抢物品,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据了解,2019年5月23日23时许,事主杨女士独自行走至桥头镇桥光大道与中兴路交界处红绿灯路口附近时,突然被一名男子从后按倒并抢走其黑色挎包,内含少量现金及社保卡等证件,事主的手和膝盖轻微擦伤,嫌疑人得手后已逃离现场。
案发后,桥头公安分局立即指派石水口派出所、刑侦大队出警处置,并联合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展开视频图像侦查。侦查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倒查视频监控录像,很快发现了一名尾随事主经过的可疑男子,随即对嫌疑人展开追踪。
▲抓获嫌疑人
通过缜密侦查,凌晨3时许,分局便衣伏击组成功在桥头镇友谊路某网吧内抓获正全神贯注上网的嫌疑人高某,当场起回赃款现金350元人民币,并循线找回事主被抢的黑色挎包及证件。
▲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审讯,嫌疑人高某对其抢劫路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讯嫌疑人
“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接下来,桥头公安分局将持续深入开展“破小案”专项行动,快侦快破“盗抢骗”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以案说防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边走边察看行走沿线的地形地貌,与可疑陌生人或障碍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如果发现有人尾随,要大声呼救或拍打沿路车辆,发出响声,吓跑对方,并立即报警。
二是注意偏僻路段夜晚不独行,尽量不要孤身穿越僻静、人稀、地形复杂、照明条件不好、治安状况差的路段;
三是注意公共场合不露财,出行时,尽量不要显露财物,骑自行车手机别在腰间,行走时胸前挂手机、佩戴贵重首饰太暴露都不安全;
四是注意记住特征及时报警,遇歹徒行凶抢劫时要沉着应对,记住歹徒的外貌特征,逃走方向和车辆信息,在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求助。
法 律 规定
【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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