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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提醒:驾车常见三陋习 当心危及生命

发布时间:2019-05-21 15:13:2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程钰钊 报道)车辆基本已经普及到了我们的家庭中,但广大驾驶员在平时开车过程中仍存在许多小陋习,东莞交警找出三个常见的开车时的交通陋习,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注意。这些小节,也许能救回许多生命,包括自己的命!

不穿拖鞋、高跟鞋、松糕鞋等开车

夏天将至,许多市民喜欢穿凉快的拖鞋出门,也有许多爱美的女性喜欢穿高跟鞋、松糕鞋,但是,无论是为了凉快还是爱美,都千万不要穿这些鞋开车。

根据实验证明,穿高跟鞋、松糕鞋开车会延长对车辆刹车的距离,在时速60公里每小时的情况下刹车,穿平底鞋刹车的距离大概是22米;而穿高跟鞋的刹车距离大概是30米以上。而穿拖鞋开车,在刹车和油门之间转换时会出现拖鞋掉落的情况,容易出现交通意外。

处罚标准:穿拖鞋、高跟鞋、松糕鞋等驾驶车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将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对驾驶员罚款100元,记2分。

交警建议:最好在车上常备一双平底跟脚的鞋子,无论是穿拖鞋、高跟鞋还是松糕鞋出门,只有一上车就换上平底鞋开车,这样既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也保障他人的安全。

不随意使用远光灯

远光灯的主要危害就是会在夜间导致对向的车辆“瞬间致盲”,无法及时发现车前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 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处罚标准:随意使用远光灯的,交警部门将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记1分。

交警提醒:在照明条件不佳的路段,驾驶员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会车前,距离对向车辆150米时,要将车灯调回至近光灯。在照明条件良好的路段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

开车不玩手机、不打电话、不抽烟

手机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日常的通讯、购物、娱乐、沟通、获得资讯等都是通过手机进行。也正因为手机的重要,现在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多。

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车祸占80%,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开车打电话、抽烟等行为;在开车过程中,开车时因寻找手机而发生车祸的几率是平时状态下的9倍;而用智能手机打开并且阅读一条微博或者微信至少需要10秒以上,也就是汽车盲行高达200米!

处罚标准:开车打电话的,交警部门将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对驾驶员罚款100元,记2分;开车玩手机、抽烟的,交警部门将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对驾驶员罚款100元,记2分。

交警提醒:驾车时尽量不要使用通讯设备,如果有重要的事一定要使用,建议将车停靠在安全地带后再使用,玩手机、抽烟这种行为更是不可容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驾驶员开车途中切勿玩手机、打电话、抽烟等。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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