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供图)
5月12日13时13分,汕汾高速钱东站出口一辆载有家具的小型货车突发火情,收费站工作人员迅速反应、果断处置,1分钟扑灭火源,化险为夷,以实际行动守护司乘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
事发之际,正在值岗的收费员郑符坤敏锐地察觉到,一辆悬挂粤U牌照的货车后车厢处,浓烟滚滚而起,紧接着火苗也开始肆意窜出。此时,后方的车辆仍不断驶来,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郑符坤当机立断,迅速做出反应,果断叫停了这辆货车。随后,他快速跑到司机身旁,一边伸手示意司机下车撤离到安全区域,一边大声呼喊:“班长,有辆货车着火啦!”
当班班长林嘉根闻讯后,迅速从车道安全岛取出灭火器,奔向起火车辆,对准火源扫射,火势很快被压制。与此同时,收费员李晓春立即关闭车道,指挥疏导后方车辆,保障现场的安全畅通。
随后,林嘉根引导司机将车辆开到收费广场空旷处,再次对起火点仔细查看,进一步排除可能导致二次起火的隐患。
“师傅,您仔细想想,这火是怎么突然着起来的呀?”林嘉根关切地问道。
司机满脸懊悔说道:“我刚刚抽完烟,随手把烟头往车窗外一扔,可能被风吹到车厢里边去了,把那些家具外包装的纸箱给点着了。”
林嘉根听后,耐心地对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师傅,以后可不能这么大意啦,乱扔烟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引发严重火灾事故,幸好这次发现得早,没造成更大的损失。”
“好的好的,以后我一定注意,谢谢你们!”惊魂未定的货车司机连连道谢,说自己完全没有察觉到车辆着火,若不是收费站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帮忙灭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汕汾高速温馨提醒,开车抽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乱扔烟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火灾,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判刑。请广大司乘要安全驾驶,遵规守法,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如遇车辆起火等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拨打报警电话。(郑雪云 通讯员陈婕 刘沛)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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