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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府一号文“拓空间40条”重磅出台 抢抓大湾区战略机遇

发布时间:2019-05-05 14:20:0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5月5日,东莞市政府在市会议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磅发布2019年市政府一号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拓空间40条”)。市政府秘书长邓涛,市政府新闻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受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委托,邓涛详细解读了“拓空间40条”的出台背景、主要考虑、主要内容、创新举措、配套政策等有关内容。

邓涛表示,《若干意见》历经近半年时间酝酿,改革任务涉及面广、牵涉单位多,特别是2019年3月以来省相关政策作了较大调整,起草小组对市政府一号文的相关内容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完善,期间反复征求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对照研究上级最新政策,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并通过验证服务实际项目优化提升。《若干意见》推出的政策干货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既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优化拓展城市空间品质、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机遇、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态度。

五大路径、六大保障

据了解,为全方位拓展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收储整备、城市更新、盘活整治、空间增容、集约提效”等五大路径,以及“成本、权益、规划、资金、审批、机制”等六大保障,共计40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拓空间40条”。

■突出五大特色亮点,攻坚推动“拓空间”任务落实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土地收储整备不足、“两违”屡禁不止、低效闲置土地数量较多等问题,既做好加法,通过增加土地收储整备来更好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也做好减法,对“两违”以及低效闲置土地强化拆除腾退,进一步腾出发展空间;同时做好乘法,针对土地产出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通过城市更新、增容提效等手段,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发展质量。

二是突出用户思维。注重站在政策申请者、执行者的角度,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做到部门有创新、镇街可操作、村组看得懂、企业用得上,为不同实施主体提供更加清晰的操作指引。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贯彻落实东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战略部署,将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保障作为重中之重,着重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拓展路径和机制保障。

四是突出利益共享。一方面优化市、镇、村、企多层次纵向利益共享机制,通过收益提升、土地物业增容等手段,推动市、镇、村、企“四个轮子”一起转。另一方面推动不同区域之间横向利益共享,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收益区域平衡机制,定向用于增加低密度开发区内村(社区)的资产和收入。

五是突出担当作为。成立“拓空间”总指挥部、建立覆盖市镇村三级的工作架构、构建全流程协同推进机制、充实镇村基层工作力量、纳入市委重点工作和市政府硬任务等,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担子。

■细化分解147项工作任务,压实“拓空间”工作责任

“拓空间”作为一项关系东莞未来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此次“拓空间40条”同步印发了任务分解表,细化出147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担子。督促各部门抓紧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的起草出台工作,目前,共梳理出“拓空间40条”配套政策18份,要求在6月底前全部提交市政府审议。

■坚持试点项目带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突破

“拓空间40条”更加注重以试点带动,围绕收储整备、城市更新、盘活整治、空间增容、集约提效等领域,目前已面向全市征集了一批“拓空间”试点片区、试点镇街(园区)和试点项目。每个试点项目将在用地指标、规划调整、财政资金安排以及生态控制线、工业保护线范围核减等方面实施会审会办,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在服务推进试点项目的过程中,根据推行效果动态调整完善政策体系。

■“拓空间40条”创新举措解读

1.试行政府购买土地整备前期服务。鼓励引入咨询顾问、法律顾问、测绘和监理、土地征收评估、评估督导、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从业机构等,完善土地物业收储整备的全链条市场服务,推动土地收储更加专业化、科学化。探索通过信托和基金等途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收储整备工作,为土地收储提供更多资金。

2.推广1.5级土地开发模式。去年东莞印发了《东莞市土地1.5级开发操作指引》,成为国内第一个从政府层面发布1.5级开发指引的城市。此次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和对象主体,一是将市级储备土地扩展到市、镇街(园区)两级储备土地;二是除了市属国有企业外,将大型龙头企业也纳入可运营范围,鼓励更多主体参与。

3.通过设立提前交储奖励、增值收益共享等方式提高各方积极性。针对当前土地物业收储整备过程中利益共享困境,提出要逐步完善综合开发收益市镇村三级共享机制,创新土地置换、物业置换、委托交易、设定收储权益容积率、提高留用地安置货币补偿标准、增加土地物业统筹补偿类型等方式,多渠道满足土地物业权利人的利益诉求。同时鼓励土地原权利人按期或提前交储,按阶梯式定额标准给予奖励。

4.加快推进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镇村工业园716个,已开发用地面积合计约161平方公里。此次提出了全面简化审批流程、实施改造后税收奖励等举措,激发改造动力。特别是支持镇街(园区)主导镇村工业园“工改工”项目,鼓励镇村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或与龙头企业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在工业园改造提升中依法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实施产业用房产权分割及转让,加快产业用房招商和改造投资回收。

5.推动连片出租屋改造利用。东莞出租屋数量庞大,私搭乱建多、火灾隐患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品质提升。此次鼓励镇街(园区)统筹村(社区)存量房屋,与人才安居、长租公寓等企业合作,实施综合整治类更新,以统租统收模式将连片出租屋改造为规模化定制化的人才公寓、长租公寓项目,纳入地方住房保障体系。

6.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为了进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提出采取协议收地、以房换地、兼并重组、合作开发、调整土地使用条件等方式,加快推动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同时,对批而未供满两年的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台账,鼓励各镇街(园区)通过撮合招商引资或实施属地范围内位置置换等方式盘活,配置给优质新项目。

6.探索盘活利用集体私下流转土地。为妥善解决集体土地私下流转问题,创新提出了制定分类处理办法,支持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调整为产业用途,承接优质产业项目。鼓励根据实际,试点探索将地块原流转对象选定为招商中介,允许结合项目产出贡献和招商政策,给予相应的中介奖励。

7.鼓励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目前,东莞各类建设用地平均容积率处于较低水平。此次明确,除特殊要求外,新建工业用地基准容积率不低于2.0。以实施全域容积率密度分区管控为支撑,提出适度提高产业用地和TOD范围内已批未建项目的开发强度。

8.强化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政策管控。结合今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政策,全面梳理东莞市现行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政策。对新型产业用地(M0),明确建立比例奖励机制,可视效益贡献适度调增分割转让比例、调减物业贡献比例等,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加强开发全程监管,在入驻企业知识产权、工业增加值等方面严格约束条件与刚性要求。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求已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后,方可申报产业用房产权分割转让。

9.创新托管、BOT、BOS等土地合作开发模式。总结推广东城街道等的创新实践,在合理保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与镇村通过托管、BOT、BOS等方式合作推动土地物业整备开发。

10.积极撬动庞大的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充分利用东莞市集体经济组织存量资金规模庞大、置换资产愿望强烈的特殊优势。但长期以来,积极拓展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方式,结合“拓空间”优质项目,委托市和镇街(园区)骨干企业用于“拓空间”优质项目的投建。同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置换物业、投资分成物业、定制购置物业等方式,增加集体资产与物业增值收益,也鼓励认购持有相关项目的收益权信托,拓展投资形式与物业运营收益。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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