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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新政将为中国救生筏厂商带来利好

发布时间:2025-03-01 10:51: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参会的中国代表团(朱柏海 摄)

2月24日到28日,国际海事组织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第11次会议(SSE 11)在英国伦敦召开。中国此次会议共向IMO提交14份提案,数量连续7年位列各成员国之首。

针对本次会议重要议题,中国代表团皆提交了相关提案,其中最重要议题为第6议题《修订SOLAS第III章和LSA规则以要求新造船舶配备自扶正救生筏或带顶篷的两面可用救生筏》。该议题由广东海事局在2017年发起倡议,2018年向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9次会议(MSC99)提出新增计划产出建议。8年间克服多重困难,经过海事局、船级社以及企业界各方通力合作,最终获得压倒性支持对新造船舶配备自扶正救生筏或带顶篷的两面可用救生筏(额定乘员12人以下除外)提议。

关于自扶正救生筏或带顶篷的两面可用救生筏配备问题,我国早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2年修改通报)中就做出了规范。今年国际海事组织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针对该议题的提请,属于“内销转出口”,其成功通过,向全世界传达了中国“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展示了中国在提升船舶安全水平的努力和决心,输出了中国先行先试的安全标准。

据悉,中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救生筏生产国和出口国,新造船舶配备自扶正救生筏或带顶篷的两面可用救生筏的要求,将为国内生产企业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和产值提供有力支撑。据DEEPSEEK预估,该项政策的实施将为中国救生筏生产厂商带来超10亿元的新增产值。(陈伟赞 通讯员易彪)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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