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编辑陈若欣 报道)1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总体要求和9方面重点任务,涵盖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内容,并划定重点区域,制定工作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广州和佛山市二氧化氮(NO₂)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东莞和江门市NO₂年均值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地级以上市保持在现有浓度水平以下。
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行动方案》严格新建项目准入,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以及淘汰类、限制类产能排查建档,逐年细化并落实产能淘汰任务。
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广东省将重点发展和使用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40%左右。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珠三角地区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Ⅲ类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压减工业用煤,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在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广东省将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持续提升全省铁路旅客运输量在客运总量的比重。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格管控机动车排放,2025年年底前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监督检查,基本消除机动车“冒黑烟”现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铁路内燃机车“冒黑烟”现象。
《行动方案》强调,将有序开展钢铁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等措施。同时,还将加强扬尘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以及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治理等工作,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还特别强调了粤港澳大湾区的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将推进粤港澳三地在大气环境监测、污染天气预报、移动源排放跨境联合监管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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