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李玲玲)“不见面”“不接触”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显著特征,但近日出现一种新型诈骗——“嫌疑人”大胆现身上门来取现金!你以为和你见面交易取钱的是“投资合伙人 ”,其实他只是临时雇用的“跑腿”人员。
9月24日,高明区反诈分中心接到了一则来自市反诈中心的紧急线索,获悉杨和镇陈女士(化姓)正在遭受虚假投资类诈骗后,高明区反诈分中心迅速反应,立即通知杨和派出所警力先前往陈女士所在地劝阻,与此同时,高明区反诈分中心民警也即刻出发赶往现场进一步劝阻。
当晚,反诈民警在杨和镇一服装店内见到了事主陈女士。在表明来意后,反诈民警发现陈女士深陷一个名为“强军投资”的诈骗网站,现场还有多张共计30万元的近期银行提取现金交易单据。
起初陈女士坚称自己未受骗,表示自己提取30万元现金皆为生意周转所用,在反诈民警和其家属的耐心劝导下,陈女士才逐渐透露其今年9月初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了一名自称“在职军官”的男子,两人在社交平台上频繁交流后,对方逐渐取得了陈女士的信任。自称“军官”的男子推荐陈女士在某“军工平台”上进行投资,并声称该投资需保持隐秘性,因此准备近期安排“投资合伙人”上门收取现金。
在短短几天内,陈女士被诱骗取现累计30万元,并准备交给“投资合伙人”投入这个看似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
在反诈民警的反复劝说下,陈女士才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最终,反诈民警护送陈女士前往某银行将这笔30万元现金重新存入银行卡中,还提醒陈女士更改转账密码、解绑相关银行卡。
(通讯员供图)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民警一而再再而三地向陈女士强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三不一多”原则,并详细讲解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和技巧。
“双十一”购物热潮已经开启,高明公安提醒您, 购物前、购物中、购物后都要警惕网络诈骗,做到“三不一多”: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多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陈顺盛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