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少岳)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个驾驶人都应当遵守的底线和红线。特别是营运性质的机动车驾驶人,应该遵守职业操守,具有更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现曝光一起日前汕尾交警查获的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出租车的典型违法案例。
2024年9月19日晚,汕尾交警机动大队联合陆丰大队在陆丰市东海街道南堤路设卡开展夜查行动。21时14分,执勤人员发现一辆出租车在检查点前方不远处停车不前,行为可疑,立刻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并带有很浓的酒精气味,民警责令其下车配合进一步检查。
经现场对出租车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人范某言,男,55岁,系陆丰市某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当晚与公司同事聚餐饮酒后,因行程近找不到代驾司机,遂驾驶该出租车搭载两名同事回住处,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随后执勤民警将范某言带至陆丰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
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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