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警惕“隔餐酒”!广东新会一男子早上喝酒晚上被查酒驾

发布时间:2024-08-26 10:03:43 来源:中国报道

男子上午喝酒晚上被查出酒驾(新会公安供图)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编辑陈若欣 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隔夜酒”“隔餐酒”也存在酒驾、醉驾隐患。一些人认为经过休息,已经清醒了,实则不然,休息过后仍有酒驾风险。

近日,新会公安交警大队会城中队在冈州大道中浐湾岗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日20时22分许,一辆粤JZ6***号牌摩托车驾驶人在接受酒精检测时,检测棒亮起红色警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称,酒是当天早上喝的,到了晚上自认为“酒醒了”便驾车出行,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

执勤交警向驾驶人讲解了“隔餐酒”“隔夜酒”的相关知识和酒驾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隔夜酒”“隔餐酒”是怎么回事?

“隔夜酒”“隔餐酒”,是指驾驶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驾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

新会公安提醒:牢记“睡醒”≠“酒醒”,第二天要驾车出行的,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莫因一时侥幸,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生命无价,远离酒驾。(供稿单位:新会公安)

责任编辑:黄楚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