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三金”不翼而飞 作案者竟是闺蜜

发布时间:2024-08-20 09:46:16 来源:中国报道

(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诗绮)本是亲密无间好闺蜜,哪曾想在金钱的诱惑下,昔日闺蜜竟将“黑手”伸向自己的黄金首饰。近日,梅江公安快侦快破入室盗窃案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黄金50余克,及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8月13日20时30分,三角派出所接到事主温女士报警,称其放在梅江区三角镇住家房间内的黄金手链、手镯和吊坠不翼而飞,怀疑遭人盗窃。据温女士回忆,其在当日上午化妆时曾将黄金吊坠放在房间,待吃完晚饭后发现黄金吊坠不见了,仔细清点后发现黄金手链和手镯也不见了,同时温女士还提到闺蜜曾以借充电器为由进去过该房间。

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迅速展开调查,经多方走访、现场勘查、分析研判,民警发现案发现场门窗完整,未有撬动痕迹,熟人作案的嫌疑较大,进而判断事主闺蜜梁某娴具有作案嫌疑。8月14日凌晨,办案民警依法传唤梁某娴(女,28岁,梅江区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查,梁某娴如实交代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梁某娴供述,8月7日下午,其到温女士家做客时,无意中在温女士房间看见一批首饰,为偿还债务,其盗走一个黄金手镯(约重35克)和一条黄金手链(约重6克),以21000元的价格进行抵押。8月13日下午,其心想着债务还未还清,再次来到温女士家,又盗走一个黄金吊坠(约重10克),以5000元的价格进行抵押。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娴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投机取巧、损人利己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心存侥幸“伸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警方温馨提醒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财物,尤其是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更应妥善保管,切忌人前露财,以免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

 

责任编辑:陈赞亮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