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启动!

发布时间:2024-07-29 14:14:15 来源:中国报道

(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编辑陈若欣 通讯员江小云)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促进“两个健康”。近日,以“法治护企助力‘百千万工程’”为主题的2024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启动仪式系列活动在中山市三乡镇举行。

广东省工商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冯日光强调,一要提高工作站位,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法治护企”在助力“百千万工程”中的重要意义。开展“法治护企助力‘百千万工程’”主题法律宣传月活动,必将有利于稳定民营企业投资发展预期、引导激励更多民营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有利于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二要把握根本遵循,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推进“法治护企”在助力“百千万工程”中的重点任务。各级工商联、各商会协会要聚焦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宣传宣贯,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助力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三要强化使命担当,以更实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在“法治护企”助力“百千万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工商联、各商会协会要持续深化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推动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着力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参与“百千万工程”中的“急难愁盼”法律问题,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表示,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建立了法治宣传、政策制定、法律服务、商会调解等方面的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希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化与工商联协作机制建设,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要以法治文化建设助推企业文化核心建设,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形成我省广东省民营经济领域常态化普法机制。

中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美新表示,中山市多部门合作构建民营经济领域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推动商协会成立法律服务中心、调解组织,指导律师事务所组成“助企暖企服务团”走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举办高质量发展商会大讲堂,开展合规宣讲座谈会等举措,引导企业练好内功,推动中山非公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出新步伐。下一步,中山市要将法治宣传融入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方方面面,让守法经营扎根万企,以更精准精细、快速高效、务实管用的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非公经济领域,助力“百千万工程”。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冯日光,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中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美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处长樊丽雅,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郭明星,中山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邓春林,中山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杨志文共同启动法律宣传月。

本次活动采用“走访调研+成果展示+法律宣讲”的模式进行,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活动组织走访了三乡镇乡村振兴项目,参观了中山市工商联《凝聚民企力量助力“百千万工程”》优秀成果展,观看了中山市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成果专题短片。

启动仪式后,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宣讲活动邀请了两位法律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处长樊丽雅以“《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解读”为专题,围绕《条例》立法情况、背景意义、主要特色、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解读,对于引导民营企业运用《条例》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副团长,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全国管委会委员、中山办公室负责人唐国雄以“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为专题进行宣讲,结合案例,围绕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形式、三资管理的特别规定、投资经营中的违法用地风险、产业园招商引资中的行政协议风险、民营企业高发的刑事法律风险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合规建议,有效帮助民营企业合法、合规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

活动还邀请了专业律师为参加现场活动的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发放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民法典》《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6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书面学习宣传资料1200多册。

责任编辑:黄楚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