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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 宿醉后驾车究竟能不能查出酒驾

发布时间:2019-03-27 11:12:3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王梦 报道)近日,交警部门在涉酒驾驶整治行动中查获了几起因宿醉后驾驶的酒驾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有驾驶员产生疑问喝酒后已经休息一宿了,为什么开车仍被查获酒驾(醉驾)?

事实上,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是驾驶人身体内所含有的酒精含量,也就是酒精含量数值是否达到了20mg/100ml及以上。因此,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正常情况下饮酒后,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每个人的性别、体重、年龄以及身体素质等不同,每个人对酒精耐受程度都不一样,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也不一样,代谢时间也不同。因此,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要因人而异。

有些驾驶员被交警部门查处酒驾后直喊冤枉,明明是昨天晚上喝的酒,为什么第二天早上甚至中午开车,仍被查出酒驾?以前都没事的?而且交警部门发现,许多宿醉被查的人年龄均偏大,都在45-50岁左右。经研究证明,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新陈代谢会逐步减慢,年轻时需要6个小时代谢完的酒精含量,到了中年,也许就需要10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因此才会出现许多因宿醉导致的酒驾违法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许多宿醉的驾驶员认为,交警一般都是晚上查酒驾的,大白天不会再查了。因为心存侥幸,所有被交警查了个正着。要知道,东莞交警打击酒驾,是24小时都在进行!!!

案例警示一:

2月27日上午,东莞高速公路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设点开展涉酒驾驶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上午10时许,虎岗高速大岭山收费站执勤人员在检查车辆的过程中,发现一台悬挂粤S7R**号牌的小型面包车涉嫌违法拆卸车辆后排座椅,随即将其拦下。就在现场核查、与该车驾驶员李某交谈过程当中,民警察觉到了李某身上带有轻微酒气,怀疑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李某做酒精呼气检测,经测试,李某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了解,李某居住在东城,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前一天晚上,朋友作客到其家里吃饭,两人均喝了不少白酒。饭后,李某当晚并没有外出,一直到次日上午9时左右才开车出门,正准备前往深圳拉一批货物回东莞,当时李某感觉自我精神状态还可以,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还有酒气、有酒驾的危险,结果刚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站便被查住了。

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面临驾驶证被记12分并暂扣半年相应罚款。

案例警示二:

3月12日晚,从莞高速公路大队在东部快速路开展打击酒驾醉酒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1时20分许,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驶入东部快速路检查卡点,执勤人员例行对该司机进行酒精检查时排查出司机有酒驾嫌疑,然而司机却急忙摇头否认有喝酒!为做进一步确认,执勤人员马上要求其熄火下车做进一步排查。这个时候司机弱弱问了一句:中午喝完酒我睡了9个小时,已经睡清醒了,应该没事了吧?执勤人员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最终吹气数值为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由于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人员带关某军去医院抽血,做进一步血液检测。关某军坦言称,他知道喝完酒不能开车,中午和朋友喝完酒马上就睡觉了,一起吃饭喝酒的朋友见他睡觉也就放心,都以为醒酒了,晚上开车也没加阻拦,被查出涉酒驾驶后都很后悔。

东莞交警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时刻警醒自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特别是“宿醉”后,如果不确定身体内的酒精有没有完全消解,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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