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王梦 报道)3月24日,从莞高速公路大队在约场收费站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期间查获1宗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勤人员对一辆中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张某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过核查,张某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涉嫌无证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将张某伦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据司机交代,他是惠州某工厂总监,深知自己没有B2驾驶证不能开中型厢式货车,但是恰巧司机放假,客户催货又催的很急,想着都在清溪镇内,走高速更快些,就心存侥幸自己亲自送货上门,没想到送货回来在约场站下高速时被从莞高速公路大队查获。
因张某伦驾驶中型厢式货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以及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以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从莞交警大队对张某伦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1600元罚款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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