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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600000元!佛山查获山寨“帮宝适”纸尿裤

发布时间:2024-07-20 10:34:39 来源:中国报道

执法人员对某商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报道)2024年4月至6月,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全面组织开展2024年“飓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药品经营环节、公用企业价格收费、虚假违法广告、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1159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672个次,共立案264宗,案值88.14万元,结案80宗,罚没326.2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3宗。

现公布典型案例

某乐百货商店(经营者:陈某某)

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案

2024年3月,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举报线索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某乐百货商店(经营者:陈某某)涉嫌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于2023年12月5日购进20包夏桑菊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217,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销售,至案发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药品的货值总额为560元,违法所得为560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4月,云东海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60元;(2)罚款15000元。

佛山某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

2024年4月,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某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劣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22日的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在“术前处置室”的柜子存放有过期药品“恒建®碘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5月,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20000元;(2)没收违法使用的劣药“恒建®碘酊”6 瓶。

佛山市某鱼家具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6月15日,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市某鱼家具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自2022年3月起,当事人在“某雅旗舰店”网店推出了名为“儿童床男孩单人床网红蝙蝠床/女孩公主床”的商品,其宣传中明确标注“俄罗斯进口实木框架”及“生态原木取材更环保”,并辅以图片直观展示床体结构(包括床屏、床边、床尾、排骨架)均采用“俄罗斯进口实木”材质。后经委托检测,判定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儿童床并非整个框架都是实木,其中床边床尾使用纤维板基材,床屏使用胶合板。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4月,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0000元。

佛山某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的广告案

2024年2月,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某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发布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的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金属材料制造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7月,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的“销售区域”网页上发布了以中国地图为主体、附加文字标注的页面广告,上述中国地图用于展示宣传当事人的销售业务覆盖城市情况。2024年1月1日,执法人员对上述网站网页进行检查,查获当事人在网页广告中使用了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的中国地图。根据2024年1月23日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认为,当事人在网站登载的中国地图不符合国家地图管理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4月,陈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的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佛山市某星家电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4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市南海区某星家电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进行科学、有效的检测,也未能提供相关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制作了标题为“某王生活电器旗舰店、某王小太阳取暖家用节能电暖器冬天加热”、内容含有“3秒即热”“3秒速热”“该商品:防护等级:IPX2,无光护眼,开机3秒即热,用一整天仍保持50%左右的空气湿度”的网页广告,并支付广告制作费560元。

2024年2月1日,当事人在天猫网店“某王生活电器旗舰店”上架销售电暖器,并同时发布带上述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4月,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680元。

某美保健服务部发布虚假广告(含食品广告)和发布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广告案

2024年3月,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佛山市高明区某美保健服务部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含食品广告)和发布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广告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曾在店内发布以下广告:(一)标注“我们的项目”“百年仁寿堂专利技术”等字样的广告;(二)标注“清热 祛火 化痰 抗病毒”“1.过敏性问题(鼻炎 哮喘 结膜炎) 2.炎症问题(扁桃体肥大 腺样体肥大 疱疹 鼻窦炎 急慢性鼻炎 鼻出血 手足口病 咽峡炎 中耳炎) 3.湿热问题(热咳 口腔溃疡 口舌生疮 目赤肿痛 便秘)”等字样吆食方清玉膏产品图片的广告;(三)标注“益生菌的好处”“长期口臭 偏食/厌食 消化不良 增强免疫力 便秘 积食 腹泻 过敏、湿疹 修复抗生素的危害 改善糖尿病症状 孕吐或孕妇便秘 产妇便秘 减肥减脂 排毒养颜 祛痘淡斑”等字样及吆食方复合益生菌冻干粉产品图片的广告。上述广告内容为虚假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5月,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70元。

广东某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实施混淆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12月,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广东某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近似的标识实施混淆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受他人委托生产纸尿裤、学步裤,其中:(1)产品外包装袋上使用的图案,与宝洁公司的商标构成近似;(2)产品外包装袋及外包装箱的装潢与宝洁公司的帮宝适纸尿裤的外包装的装潢近似。截至案发时,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551491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3月,乐平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违法产品;(2)处以罚款600000元。

某乐服饰批发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市禅城区某乐服饰批发部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日开始,从广州某服装尾货市场一家档铺购买童装,存放于位于南海区狮山镇的仓库内,有图案的针织童装T恤916件,销售了56件,库存860件;有MinnieMouse英文字样的女童装裤268件,销售了28件,库存240件。货值总金额是6378元,获得的总利润是42元。

上述涉案商品经迪士尼企业公司授权方深圳亚特律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迪士尼企业公司注册商标和MINNIE MOUSE的侵权产品。另查明,图案和MINNIE MOUSE英文字样是迪士尼企业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13965600和3330176,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25类):服装;针织服装;裤;T-恤;童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5月,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销毁涉案的针织童装T恤和女童装裤;(2)没收违法所得42元;(3)罚款10000元。

佛山某绿服饰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2024年2月,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佛山某绿服饰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3月10日开始,当事人在佛山市禅城区某厂房加工生产儿童牛仔裤(商标:比尔凡)。至2023年3月11日止,以15元/条的成本价生产了160条儿童牛仔裤(商标:比尔凡),并以17元/条的价格对外销售。2023年6月17日,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规格型号为140/58A的儿童牛仔裤(商标:比尔凡)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NO:SL52315290876601TX)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规格型号为140/58A的儿童牛仔裤(商标:比尔凡),所检耐湿摩色牢度不符合GB31701-2015B类标准,判定为不合格。至2024年2月20日被执法人员查获时止,当事人销售金额为2516元,获得非法所得296元。库存12条,库存货值204元。

2024年4月,祖庙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检验不合格产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有“佛山某绿服饰有限公司”字样的规格型号为140/58A的儿童牛仔裤(商标:比尔凡)12条;(2)罚款4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96元。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所有经营主体,切勿心存侥幸,切莫铤而走险,试图跨越法律与规则的红线。接下来,该部门将坚定不移地推进“铁拳”行动,全力捍卫市民的合法权益与消费环境。

一、成立工作小组,压实工作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挂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分设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小组、公用企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小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小组、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整治小组、法律服务组等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印发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飓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印发行动方案,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及全部基层市场监管所共同参与行动,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二、紧扣四大领域,打击规范并举

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严厉查处药品经营环节、公用企业价格收费、虚假违法广告、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01 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组织实施全市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药品网络销售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等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451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178个次,责令整改74家次,约谈企业20家,立案114宗,结案43宗,案值2.86万元,罚没190.51万元,查获物品14批。

02 公用企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69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633个次,立案8宗,结案1宗,案值11.29万元,罚没16.9万元;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选取23家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的中小微企业作为涉企收费监测点,指定专人联系,随时接受企业反馈涉企收费问题与意见建议。

03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大力整治停车场扫码缴费领域广告和法律服务咨询市场乱象行动,重点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广告乱象,组织培训宣讲会议,派发《行政提醒函》,提醒企业强化管控,完善广告规范经营。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59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678个次,监测各类广告107.63万条次,发现疑似违法线索122条次,立案109宗,结案80宗,案值6.06万元,罚没36.57万元。

04 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认证监管、加强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等手段为依托,以新型“网红”玩具(臭包、炸包、假水玩具、厨房烹饪套装玩具、盲盒玩具等)、危险文具用品(圆珠笔刀、磁性文具、激光笔等)、儿童纺织产品、婴童用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11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183个次,立案33宗,结案39宗,案值67.94万元,罚没82.24万元,查获物品7批。(佛山市场监管局 供稿/供图)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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