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东莞一男子潜入女同事家中安装摄像头意图偷窥,被判道歉赔偿

发布时间:2024-06-14 10:05:4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江楠)一男子偷拿女同事钥匙,潜入其住所安装微型摄像头妄图偷窥,事发后却矢口否认,受害者该如何维权?近日,东莞中院二审审结该起隐私权纠纷,判决侵权人谭某向受害人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2023年2月某天早上,谭某偷偷将女同事管某的房屋钥匙拿走,并擅自到管某所居住的房屋内安装微型摄像头。当天下午,管某回到家后,不久就发现了摄像头并报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谭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侵犯他人隐私,对谭某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几天后,管某主动向单位辞职,并于当日离开了东莞。管某将谭某诉至法院,要求谭某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

一审审理期间,谭某同意对管某进行道歉,并写了一封致歉信,但信上却表示其安装摄像头是为了测试而不是偷窥,且并无对管某造成实质损害,不同意赔偿管某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酌情认定谭某向管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管某不服,提起上诉。

东莞中院二审审理认为,谭某偷拿管某住所钥匙并私自入室,在正对床位的空调出风口暗藏摄像头,其目的明显是为了偷窥他人隐私。但谭某在《致歉信》及一审、二审开庭时均坚称是为了测试摄像头,否认其偷窥隐私的意图。谭某撒谎掩饰其真实意图,可见其拒绝承认错误,内心仍不悔悟,不仅无法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和宽恕,更对受害人造成了二次伤害。谭某应在正确剖析自己过错的基础上,重新向管某作出书面赔礼道歉,明确表达歉意。

同时,谭某的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性,且谭某缺乏诚恳悔过态度,管某也客观上因此事而离职,造成了长时间的焦虑失眠等较大精神损害。

故二审改判谭某向管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并重新向管某书面赔礼道歉,书面内容必须经法院审查而定。

【法官说法】

现如今,微型摄像头的隐秘性越来越高,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尤其要保护好住所钥匙等个人重要物品,不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若发生偷窥侵犯隐私权事件,违法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谭某虽手写了道歉信,但却坚持否认其真实意图,明显缺乏悔过态度,不应视为已经完成赔礼道歉。正确的赔礼道歉,行为人应当发自内心地悔悟,并通过语言或文字等方式向对方承认自己的过错,明确表达自己的歉意,以寻求对方的原谅和理解。本案要求谭某重新进行书面道歉,书面内容经法院审查而定,能让违法者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也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及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后果而定,从而实现对受害者经济上的合理保护。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