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让35名消防员“扑了空”,东莞一男子两度谎报假火警被行拘

发布时间:2024-05-31 08:56:2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近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称某厂房突发大火,有十几名人员被困,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7车35人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接到报警后,中堂大队立即调派7车35人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对报警人电话中所指位置及附近进行反复侦查,并未发现相关警情。随后经现场排查及询问得知,所报警情与事实不符,涉嫌谎报警情。中堂大队迅速联动公安分局开展处置,经核实,违法嫌疑人近期多次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于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119”电话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线。接警员24小时在岗在位,时刻守护着这个“生命通道”,担负着紧急警情、紧急救险的重要职责,公民应合理、合法使用“119”报警求助电话,把有限的公共资源让给真正需要的人。肆意妄为无故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处罚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供稿/供图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