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广东林业法治迷你马拉松在海珠湖开幕

发布时间:2024-05-27 10:09:3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林荫)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广东林业法治迷你马拉松宣传活动在海珠湖公园正式开幕,近200名参赛者在花海、湖光、塔影、鸟语相融的自然美景中活力开跑。活动现场更是深度结合湿地特色与法治+自然教育文化特色,设置了一系列别具一格的打卡展位、普法驿站及自然教育活动,引得游客连连驻足。

(通讯员供图)

本次活动由广东省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办,广东省林业事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协办。活动通过线下马拉松+线上云驿站的互动融合模式创新林业普法宣传实践,让群众在体育运动中学法,在体验林业生态建设中普法。

(通讯员供图)

一声鸣笛响起,迷你马拉松正式拉开帷幕。参赛者们身着统一的广东林业法治文化衫,绕着2.65公里的环湖赛道开启“普法比赛”。沿途设雁来栖、花海、观鱼台3个普法打卡点,以湿地观鸟、标本制作、湿地生物探秘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和自然教育等活动,便利参赛者一站式感受广东林业“法治+自然教育”的独特魅力。主会场还展出了广东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成果长廊,这些法律法规的展示不仅让参赛者们对林业法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创新上线“海珠湖林业法治全民守护云驿站”。云驿站设置在雁来栖观鸟栈道,围绕海珠湿地发现的两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和黄胸鹀,面向群众打造绿美生态网红打卡点和“守护珍稀鸟类”林业法治全民互动H5活动,进行候鸟知识科普与普法互动传播。参赛者和游客均可扫码参与H5活动,生成鸟类守护海报,号召全民一起为广东林业法治建设加油助威、贡献智慧。云驿站将常态化持续面向大众开展自然教育普法活动,打造林业“法治+自然教育”宣传站点。

长期以来,广东省林业局持续健全普法工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林业重点领域立法。2018年以来,推动新制定涉林地方性法规1部,修订、修改6部,修改涉林省政府规章6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余件,完成《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将普法有机融入执法全过程,组建林业系统“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近100人,成功打造首批10个广东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联动开展普法宣讲大赛、林业法治宣传进基层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下一步,广东将持续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要领域强化立法保障,重点推进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继续推进《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创新探索“法治+”普法宣教活动,让林业法治真正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林业普法新格局。

附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法治建设成果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认真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广州市委“1312”思路举措,切实提高林业园林行业法治工作水平。

健全林业园林管理制度。牵头起草《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修订《广州市绿化条例》,制定《广州市历史名园保护办法》《广州市古树名木迁移管理办法》《广州市特色风貌林荫路认定和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入手保护城市绿色记忆。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实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议事制度》,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公布实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特殊节点为契机,开展“进公园、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宪法》《民法典》《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陈顺盛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