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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幼童遭生父家暴,法院“双令+回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5-15 14:54:5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两个小孩很适应新学校,和同学们都相处得还不错。”小正和小晴的小学班主任和法官钟柳云说道。5月1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家事解纷团队前往小正、小晴新就读的学校进行回访,发现孩子脸上的笑容多了,人也活泼了。

就在三个月前,这两位小朋友被生父家暴,无人照料,生活在恐惧中。

“你好,我怀疑隔壁的小孩被打了,动静很大,你们赶紧派人去看看!”今年2月1日上午,当地村妇联干部接到举报,通过上门家访,发现两位小朋友确有伤痕,且无人看管。据了解,阿梅虽为他们生母,但早已重组家庭并生育多名孩子,并不容易联系上。因事出紧急,村委又一直无法联系上阿梅,而他们的爷爷奶奶均已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小正、小晴所在村委代为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地妇联亦支持该申请。

“我们收到该案后非常重视,立刻启动绿色通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及本案查明的事实,依法认定阿成实施的殴打行为已对申请人小正、小晴构成侵害。”2月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阿成对申请人小正、小晴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阿成骚扰、跟踪、接触小正、小晴,并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当地公安分局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组织。

同时,东莞第一法院向阿成、阿梅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与村委、妇委了解,我们发现其父母没有正确承担家庭责任、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我们将针对具体情况,对父母双方安排多次家庭教育指导。”钟柳云说道。法院责令阿成、阿梅要接受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及时纠正错误行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经多方沟通与协调,最终,阿成、阿梅签订了《子女抚养变更协议书》,约定两名小孩变更由母亲阿梅抚养,由阿成支付两名小孩的抚养费。

“法官阿姨,我们在这里认识了好多好多新同学,老师也表扬我们学习有很大进步呢!”两个孩子争相向钟柳云诉说他们的进步。5月14日,钟柳云前往两名小孩就读的学校进行定期回访,看望小正、小晴,向老师了解孩子近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送给小正、小晴《漫画版民法典》,在孩子们的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典型意义:

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其健康成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法院的职责,也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东莞第一法院积极探索,加强与妇联、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共享工作机制,并通过“判后回访”的方式,长效保障指引落实到位。下一步,东莞第一法院家事解纷团队将继续落实“裁判+指引+回访”的工作方法和与妇联对接机制,为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提供持续的司法助力和保障。(供稿单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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