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接收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行长/总经理接待日: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接待地点
东莞市南城三元路六号之一邮储银行东莞市分行
接待事项
接待金融消费者处理投诉事项,不包括信访接访。具体为:
(一)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业务、服务等纠纷;
(二)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
(三)接待机构对下列投诉不予接收:
1.投诉人投诉的机构、产品或者服务不属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管辖范围的。
2.投诉人未提供真实身份,或者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没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3.投诉人并非金融消费者本人,也未经金融消费者本人委托的。
4.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或者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接收或者处理的。
5.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
接访流程
(一)金融消费者在公告的投诉接收时间通过邮件或热线进行相关事项投诉;投诉时需提供投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代理投诉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投诉人和代理投诉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二)银行工作人员接收金融消费者投诉后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于2024年5月16日前向金融消费者反馈投诉处理情况。
(三)2024年5月16日前银行工作人员将与金融消费者确认行长/总经理接待日具体时间。
(四)对于接待日当天未能接访的投诉事项,顺延至下月接访。如投诉事项已在接待日前办结则不需安排接访。同一金融消费者同一诉求不重复接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分行供稿)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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