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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一司机酒驾被查辱骂推搡交警涉嫌妨碍公务 被依法刑拘

发布时间:2019-03-12 16:17:33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酒后失言指的是因喝酒误事,说了不该说的事情,而在东莞大岭山,有个司机不但酒后“失言”辱骂交警,而且连行为都“失控”了,最终被交警部门拘留。

2019年03月10日,大岭山南一路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不但不配合交警调查,而且还动手推搡交警。最终,该男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日22时39分许,梁某驾驶一辆粤Q号牌小轿车沿大岭山镇南一路,从建设路往教育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南一路2号125号对出路段时,遇前方一辆由龚某驾驶的粤S号牌小轿车逆向行驶,梁某发现情况后,立即以闪光灯的方式提醒对向的龚某,不过最终还是未能阻止与龚某的小轿车向撞。两车车头正面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大岭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处置。在现场,经与两位司机交谈,民警闻到逆行的粤S小车司机龚某身上有股浓郁的酒气,初步判断其有酒驾的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但是龚某极不配合,情绪十分激动,不但辱骂执勤民警,而且在过程中多次推搡执勤民警。现场执勤民警再三警告要求其配合执法无果后,依法对其强制约束,并将龚某带至大岭山医院进行强制抽血,通过酒精检测,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38.4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龚某交代,2019年03月10日19时与一个朋友在大岭山镇某餐馆喝酒吃饭,期间喝了一杯白酒。22时30分许,龚某驾驶轿车离开,受酒精的影响神志模糊,竟驾驶车辆逆向行驶。在逆行期间,龚车几乎先后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直至逆行至南一路2号125号对出路段时,最终与前方由梁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一切阻挠民警执法、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同时,警方将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希望市民群众自觉配合民警执法检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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