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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派出所来了只“大眼萌崽” 一查发现来头不小

发布时间:2024-04-10 15:10:4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张悦) 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脑袋。近日,一热心市民发现了这样一只“大眼萌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领角鸮幼崽,随即送至大沥派出所。民警悉心照料,并迅速联系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治中心对其进行救助。

“警察同志,你看!我在路边捡到一只鸟,看起来像是猫头鹰!”4月2日上午,一位热心市民双手提着一个装有快递纸箱的塑料袋,一边往袋子里探看,一边着急地走进大沥派出所门口求助,称其在上班路上发现了一只小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

得知情况后,大沥派出所警辅人员小心翼翼地接过小鸟,细心观察小鸟的情况,发现该鸟并未受伤,但身体较为虚弱,精神状态不佳。看到有人靠近,小鸟像是受到惊吓,张开翅膀想要飞走,但扑腾了几次却飞不起来。

为了避免救助不当对小鸟造成伤害,民警选择将小鸟放回纸箱中,给它喂水补充水分,并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羽毛,安慰它不要害怕。也许是感受到了民警的温柔细腻,小鸟乖巧地待在了纸箱内。随后,民警通过网上识图发现小鸟为猫头鹰幼崽,随即联系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前来救治。

野生动物救治中心工作人员到场后对该鸟进行了鉴定,确定其为猫头鹰,品种为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检查,猫头鹰身上无外伤,但猫头鹰幼崽无法长期平稳飞行,且有些体力不支。随后,野生动物救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决定将猫头鹰带回中心进行救治,待其长大有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国家保护动物是大自然的珍宝,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市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该与其保持必要的距离。如果发现有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处理,更不能随意驱赶、捕捉、圈养,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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