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胡敏怡 高子祥)“要不是有法院从中协调,这事都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才能完结,感谢法官!”被执行人高兴地说道。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法庭受理一件行为履行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坚持能动履职,创新执行举措,成功执结了一件从审判到执行持续了两年的案件。
三方合意难达成
案件陷入僵局
“被执行人必须把工程完成,项目工艺要严格按照合同,不然我可不验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表示道。
“我们愿意履行合同,但验收标准不明确,承租方也不配合啊”。被执行人无奈地说道。
“工程是你们双方的事,但厂房是我方在使用,绝对不能影响到我正常的生产经营!”承租方也提出自己的诉求。
原来,申请执行人东莞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某公司因合同履行的问题,对簿公堂,双方分歧颇多,矛盾较为激烈。历经两审,最终法院判决广州某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对案涉厂房屋顶的主梁穿出屋顶末端部分做防锈面漆全覆盖处理。
执行法官董泽收到案件后,迅速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现案件的关键点在于两个: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什么?第三方是否配合施工?
但董泽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后也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具体操作方案分歧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案件推进陷入僵局。
董泽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继续履行一直是执行案件的难点。“本案的生效判项只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案涉合同对喷漆的质量标准约定不明确,对验收标准约定的操作性也不强,具体如何操作及验收标准未作出明确说明,这给执行工作中履行方案的认定带来了困难。”董泽说道。
干警化“监工”
巧解烦心事
鉴于此,董泽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承租人进行协商。
“尽早施工,尽早完工,对你的厂房维护也是有好处的。而被执行人也要严格按照标准,把活好好做了,让才能把事真正了了。”
“施工期间我们约定不妨碍厂房内部正常生产,但是需要您配合支持,我们也会在场监督,这个您放心。”
除此之外,董泽还多次走访案涉厂房现场,结合实际现场情况、合同的条款及施工安全等情况,多次调整合同履行的执行方案,不断拉近三方的意愿。最终,三方确定执行方案,可正式施工。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化身“监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和当事人双方一起登上了厂房屋顶,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组织申请执行人对工程进行验收。最终,合同履行完毕,该执行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据介绍,行为类执行案件通常存在矛盾深、风险高、难度大的特点,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点。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茶山法庭通过创新矛盾化解机制,拓展强制措施方式,提高执行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妥善处理多宗探视权、设备交付、修复漏水、拆除建筑物、赔礼道歉、合同继续履行等各类型的行为执行类案件,展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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