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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机肥补贴300元/吨 15亩以上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9-03-08 10:42:5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蔡林聪 通讯员 穗农宣 报道)近日,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该方案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政策是推进广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不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广州市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对土壤、水源污染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本市范围内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申请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纳入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

目前,全市有6家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11个产品符合供货资格,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选购使用这些商品有机肥产品。

补贴申请流程:

(一)补贴申请。申请者自主购买核实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后1个月内,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请表》;②购肥合同;③种植企业银行帐号或种植户个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或种植户个人身份证;⑤购肥发票。

(二)审核公示。由所在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用户提出的补贴申请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镇(街)农业部门申请进行审核。镇(街)农业部门审核后报送区农业局、财政局。

(三)补贴资金拨付。区农业局根据各镇(街)上报有机肥补贴申请审核结果向区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各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户单位(人)。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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