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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万元,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本周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4-03-17 17:31:49 来源:中国报道

南沙风景图。(罗仲贤 摄)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齐华伟、刘冰汧)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建设湾区人才高地,根据《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9条措施》,南沙区2023-2024年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于3月11日开始申报。

据了解,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人为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补贴3万元。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补贴6万元。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补贴12万元。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除了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近日,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广州南沙人才卡申领指南》,广州南沙人才卡是南沙区人才享受人才专属服务的凭证,持广州南沙人才卡的人才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区内享受政务服务、休闲娱乐、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多项专属服务。扫码可查看申领条件和申请流程。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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