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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海平:提升新时代区级人大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促进法治鸠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04 15:11:2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编辑陈若欣 通讯员肖海平)法律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中重要的内容,在地方人大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加强法律监督,不仅能保证法律法规在区域内得以正确的贯彻实施,更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增强监督意识;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正确、有效地行使法律监督权,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必须摆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位置,强化监督意识。一方面,“一府一委两院”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维护人大权威;另一方面,人大要强化敢于监督意识,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把区委中心工作作为法律监督重要依据,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全区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法律实施问题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入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提高监督实效;坚持聚集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克服重对事监督、轻对人监督的倾向,建立和完善对“一府一委两院”拟任人员任前考察、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等制度,采取听取情况汇报、述职履职评议、办案质量评查等任后监督方式,了解和掌握被任命对象的工作情况,加强对人的监督。坚持“刚性”监督与“柔性”监督相结合,一方面,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拓展柔性监督,充分运用“柔性”监督方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职责,通过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结合全区法律、法规实施的客观需要,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对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跟踪性监督,重点要关注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现“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失误,限期整改落实,提升人大执法检查质效,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针对实际情况,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优化专题询问等方式,使监督手段刚柔相济,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提升监督能力;人大法律监督的专业性较强,需要加强充实法律专业人员,可逐步从司法部门、政法类大学生中选调一批法律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充实到人大工作队伍。每年均通过组织培训、进修、研修等方式对人大工作者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积累法律监督经验。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可实行与党政、司法部门双向交流制度。同时聘请一些专家学者,成立区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监督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不同方式,不断提高鸠江区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建设健康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鸠江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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