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为了8.5元退款胡扯“货不对板”,这买家倒赔商家400元

发布时间:2024-01-31 13:44:4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通讯员黄彩华 黄凤平) 男子何某在某大型电商平台上买了一个8.5元的烟灰缸后,索要好评返现不成,竟以“洗脸盆”照片声称商家货不对板,申请“退款不退货”,竟然也获得了平台的支持。商家一怒之下,将买家何某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索赔。法官要求何某出示货物实物以查明真相,何某却无法提交。经法院调解,何某赔偿商家400元。

声称货不对板 买家申请“退款不退货”

2023年3月22日,男子何某通过某大型电商平台向某商家网购了一个烟灰缸,价格8.5元。次日,商家将货物快递给何某。同月24日,何某收到货物。

同月26日,何某向商家客服留言询问有无“好评返现”活动。客服回复“没有”。几分钟后,何某就以商家提供的货物“大小尺寸与商品描述不符”为由,在电商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商家对此不予接受,只同意“退货退款”。

但何某又向电商平台上传了一张图片,拟用来证明商家提供的货物确实货不对板并有质量问题,坚持要求“仅退款不退货”。这张图片显示的是一个有凹陷的洗脸盆,而不是烟灰缸。电商平台介入处理后,当即同意了何某的要求,并将8.5元原路返还给何某。

商家起诉维权 买家赔偿400元

2023年底,商家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认为何某存在恶意申请退款行为,要求对方赔偿其误工费、调档费、货款合计600多元。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承办法官拿到上述诉状后,组织双方在网上进行诉前调解。

商家发的货到底是“烟灰缸 ”还是“洗脸盆”?承办法官要求商家提供烟灰缸实物,要求何某提供洗脸盆实物,以辨别是否存在何某所说的“货不对板”或存在质量问题。此时,何某却表示“无法提供”货物实物。在法官释明如不能举证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后,何某表示自愿赔偿商家的损失。

日前,经法庭调解,何某与商家达成调解协议,由何某赔偿商家400元并当场微信支付完毕。商家随后向法院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