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更名为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2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佛山市南海区机构改革方案》,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由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更名为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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