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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关提醒: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应符合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发布时间:2019-02-26 10:37:3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深 通讯员 陈小雪 报道) 近日,汕头海关隶属汕头港海关在国际集装箱码头对一批卫生瓷洁具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部分商品采用未经除害处理和未加施IPPC标识的木箱包装,不符合《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的规定。汕头港海关当即依法监督企业对该批货物实施除害处置,并加施IPPC标识,使该批货物符合出口商品检疫要求,避免企业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据汕头港海关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国于2005年10月20日就加入《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成为公约缔约方,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在国际间传播蔓延,2002年3月,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

据介绍,该批卫生瓷洁具如不符合《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规定,货物到港时将承担被进口国官方查出、通报并退货的风险。今年以来,汕头关区内已查获多宗出口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汕头海关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按照海关总署等四部局发布的2005年第4号公告的要求,使用经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以免影响货物出口。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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