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报道) 12月26日,广东中山《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该市召开。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该条例通过人大立法方式出台,是中山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山人才工作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并答媒体问。
(主办方供图)
市委组织部
抢抓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深中人才一体化发展
《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我们应当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互认,服务互通。当前,深中通道通车在即,12月15日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在翠亨新区马鞍岛建设中山国际人才岛的工作方案,这是我们加快推进深中“六个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又一重大平台。接下来,我们将加大对国际人才岛的政策支持力度,赋予国际人才岛更大自主权、更优激励措施、更多元创新活力。特别是以国际人才岛为先行试点,加快推进与深圳等周边城市高层次人才的互通互认,布局建设与深中合作重大平台项目相配套的高端人才社区。
聚焦头号工程,重点落实专项人才支持政策
《条例》第二章专门确立了青年科技人才、乡村人才等6类重点培养的人才类型。“百千万工程”是当前的头号工程,人才工作也要聚焦“强、美、治”的强镇兴村富民目标持续发力。一是针对顶尖人才,我们专门制定了“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等措施。二是为了引育集聚高端产业人才,经市委同意,我们即将出台关于集聚高素质人才支撑中山“十大舰队”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在乡村人才方面,我们正在制定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相关政策支撑“百千万工程”,大力推动实施人才下乡“五个一”工程和新时代引才爱才“百人百企百村”行动计划,进一步夯实“百千万工程”的人才底座支撑。
优化服务体系,全力构筑高品质的人才发展生态
《条例》第五章专门提出了“人才服务与保障”的11条举措,条条都是“硬干货”。我们在深入落实新时代中山人才高质量发展23条,全面构建“1+1+5+N”人才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在优化人才生态方面持续推出新举措。一是深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成立人才安居服务中心,出台《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现已推出313套市场化市级人才房面向人才开放申请,房源充足,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师技能等级人才均可申请。二是强化人才政治引领,我们依托中山温泉宾馆建成了中山人才研修基地和粤港澳青年人才研学驿站,联动周边红色教育阵地形成中山市特色人才研修路线,通过开展理论培训和国情研修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才听党话、跟党走。位于中山纪念图书馆的中山人才书房也即将亮相。三是营造浓厚的爱才重才氛围,我们推动建设中山人才公园、人才生态馆、人才研习馆等一系列人才阵地和人才地标。
市科技局
制定科技领域人才评定标准
人才条例的第三十三条指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各领域人才评定标准,将行业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纳入评价要素。市科技局自2022年中山市“人才二十三条”发布和实施特聘人才政策以来,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先后组织了两批次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工作,评定了一批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彰显了中山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服务人才”良好的人才生态。市科技局将继续按照人才条例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标准,将行业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等纳入评价要素,遴选评出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
配合做好人才分类标准制定工作
人才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人才分类标准,定期发布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等信息,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的紧密对接。市科技局将与市人社局做好对接,做好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等信息的定期发布。
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在市人才综合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下,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全方位参与到《条例》实施工作中。同时,积极参与中山市人才高地建设中心工作,重点谋划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两支队伍,目前中山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超18万人和75万人;制定人才分类标准和人才开发目录,完善人才评定标准;加强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面提质;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推进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同产业良性发展,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措施,为中山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支撑。
媒眼聚焦
问:随着中山制造业转型升级,高技能人才需求日益凸显,在《条例》中有哪些举措?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持续推进“中山工匠”评选。
筑牢产业根基工程。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支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创新开展学生学徒培养。
以赛促训、以赛促培。健全以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和行业竞赛为主体,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以市政府名义定期举办中山市职业技能大赛,支持行业开展特色竞赛活动。纳入市级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按照规定给予竞赛补助、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竞赛相关奖项名次的选手和教练,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问:在留住人才方面,条例有什么制度设计?
市人大常委会答:条例主要通过搭建平台、保障待遇、优化服务等三个方面制度和措施来留住人才。
一是以平台留人。创新平台是集聚人才资源和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条例通过搭建科研创新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两个平台,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提供平台,畅通人才创新创业渠道。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搭建面向社会开放的培养培训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业事业单位在中山设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依托社会力量搭建更多的人才平台,以平台聚集人才、留住人才。
二是以待遇留人。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待遇和政策也是留住人才的关键。条例明确中山市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人才进行单方面承认,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本市予以承认,可以享受本市相对应人才待遇,即可以按照其对应的中山市特聘人才档次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服务。条例还设定了七个方面的激励制度和措施,包括职业技能竞赛激励、知识产权激励、科研项目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薪酬激励、设立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专项资金、建立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等,充分激发人才在中山市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人才愿意留在中山。
三是以服务留人。条例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优化人才公共服务等两个方面,提出了9项制度和措施,以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优质高效、人才公共服务有效保障,为人才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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