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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生意谈“崩” 货物滞留国外 法院“两步法”有效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19 09:09:4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胡敏怡)“原以为跨国纠纷要花费很多精力应付,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并且挽回了我的经济损失,感谢法院的灵活处理!”何某不敢置信地跟法官说道。一直以来,东莞制造名扬海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对接紧密,不可避免地也产生一些相应的贸易纠纷。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四庭有效办结了一起涉“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投资纠纷,以先部分调解,再判决剩余争议的分步方式,用最少的时间降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跨国合伙闹翻

双方各执一词

该案原告是我国公民张某,被告是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人。2022年6月,原告与被告协商从中国出口衣物至尼日利亚售卖获取差价,约定原告提供货物,被告负责运输及销售事宜。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389包衣物,被告将货物运至尼日利亚并交由其妹妹进行销售。后被告提出,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货物质量问题多,导致销售情况不乐观,并以此拒不分配销售回款及利润给原告,双方至此发生争议。直至原告起诉,被告尚余133包衣物未售出,仍滞留于尼日利亚仓库。

“现在货物都在海外仓库,谁说得清楚呢?!”原告张某说道。该案承办法官肖燕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只能散伙并清算合伙财产。但是本案难度在于,案涉部分合伙财产留存于海外,双方无法自行完成清算,原被告都不愿意前往尼日利亚清算或处理货物,且被告始终未能提供货物清点照片等完整资料。“如果单纯以证据规则判决结案并不能有效解决双方的争议,而且时间越长,双方损失就会愈加扩大。”肖燕说道。

调解、判决双管齐下

分步解纠纷

考虑到合伙资产在海外难以厘清,为尽快降低双方当事人的损失,肖燕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入第三方买家解决库存货品,先解双方合伙亏损问题。”肖燕按照这个思路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由被告出资购买库存剩余133包衣物,再转卖给其他客户。但双方对之前的销售利润却各执一词。

双方都对彼此不信任,再拖,对双方都不是一个好事!民四庭立即组织法官会议进行研究,想到一条可行的财产处置方式。“我们建议部分财产先行调解,其余有争议部分财产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等待法院判决。”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的分步处置方案,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取得了库存货品的处分权,并支付了相应货款。

为后续更好处理合伙资产分配,且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该笔款项属于合伙收益,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法院暂时代管款项,待后续判决再执行分配。近日,东莞第一法院民四庭已就双方剩余合伙财产的分配作出判决。

设立涉外专业审判庭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早在2009年1月起,东莞第一法院就设立了涉外专业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简称民四庭),集中审理辖区内的涉外商事纠纷,近三年,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共705件,外商独资企业商事纠纷共1459件。其中,办结涉“一带一路”共建国的商事案件27件,涉案标的额约为6966万余元,适用国际公约、双边多边条约开展司法协助工作5次。

在司法实践中,民四庭在处理跨国际法域的法律适用上,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约定,对未约定的则准确适用准据法来解决争议纠纷。2021年,一件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案件入选全国法院2021年度典型案例,促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司法+互联网+商事调解中心”

完善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

“没想到只需要几分钟,就完成线上授权!”近日,在新西兰的丁先生因借款纠纷需要进行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按照以往,该流程需要耗时不低于30天,花费高达数千元,如今只需要5分钟,零成本。

为方便境外当事人办理授权委托诉讼,民四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利用云端“授权见证通”平台,以“预约服务+跨境授权+远程视频+在线见证+全程留痕”+“司法审核”的5+1模式,境外当事人仅需5-8分钟即可完成授权委托手续。

与此同时,民四庭于2022年6月与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多元解纷合作,为跨境商事纠纷的当事人提供集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在线送达的智能化、一体化诉调服务,满足跨境商事纠纷化解的多元司法需求。从成立至今,民四庭与东莞商事调解中心已合力化解含涉外因素及外商在我国境内注册独资企业的案件161件。

“我们始终坚持以扎实、专业的涉外审判工作,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愿景,为我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发展新阶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东莞第一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朱丽斯说道。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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